法律常識-父母棄養,子女拒養 - 張思涵律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子女孝敬父母,奉養父母天經地義,法有明文(民法第1084條第1項、第1114條以下)。
而且,依民法規定,只要父母親名下沒有足夠的財產或者已經沒有工作收入,就算父母親尚有 ...
法律知識庫
法律知識庫
家事事件
分類名稱
家事事件
家庭暴力
家事事件
家庭暴力
父母棄養,子女拒養
前言:
子女孝敬父母,奉養父母天經地義,法有明文(民法第1084條第1項、第1114條以下)。
而且,依民法規定,只要父母親名下沒有足夠的財產或者已經沒有工作收入,就算父母親尚有謀生能力,子女都應扶養父母,只有在子女以自己財產或勞力所得負擔扶養義務後,自己已經無法維持生活時,才可以主張減輕扶養義務,但不能主張完全不扶養。
惟鑒於,家庭暴力問題日益嚴重及受重視,受扶養權力者如果曾經對負扶養義務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施暴、遺棄等不法侵害行為,若法律仍要求負扶養義務仍負擔完全扶養的義務,顯然不公平。
因此,民國99年1月27日公布增訂民法第1118-1條和刑法第294-1條、第295條,符合一定要件時,減輕或免除其扶養義務,刑事上則不構成遺棄罪。
以下爰舉例就民事扶養方面作解釋。
案例事實:
A男B女為夫妻,生一子C,A男在酗酒後常對C拳打腳踢,對B惡語相向。
後來,A、B協議離婚,C之監護權歸B,惟直至C研究所畢出社會工作,A極少探望C,亦未給付扶養費。
A男因年老無法工作又因疾病住院,遂要求C應負起扶養義務,但C不想扶養照顧A,或者想減輕扶養義務,C之主張是否可行?
案例解析:
依民法第1114條第1款規定,直系血親相互間負扶養義務,且依民法第1118條但書規定,僅能因負擔對直系血親尊親屬之扶養義務,而無法維持自己生活之情形下才能主張減輕其扶養義務。
但針對父母對年幼子女有家庭暴力犯罪情形,法律仍要求扶養父母並不公平,所以民法第1118條之1第1款和第2款規定,當子女受到父母虐待、重大侮辱、不法侵害行為或是無正當理由而未受扶養時,子女得向法院請求減輕扶養義務。
此外,同條第2項又規定有前項情形,且情節重大者,得免除子女對父母的扶養義務。
故本案例之情形,C年幼時A酗酒後時常對C拳打腳踢,乃對C有身體上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於C未成年時未善盡扶養義務,A若無正當理由,亦構成C得向法院請求減輕扶養義務之理由,且若法院審理本案情形,倘認為情節重大者,得免除C的扶養義務。
延伸閱讀
法律上的父親和血緣上的父親大不同
子女不養父母會被判遺棄罪嗎?
家人患有失智症應辦理輔助宣告or監護宣告
回列表頁
©Copyright2021張思法律師AllRightsReserved.
首頁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免費法律諮詢
聯絡我們
延伸文章資訊
- 1民法§1083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 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之。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 ...
- 2我還要養他嗎?4句話告訴你:什麼情況下,可以不養爸媽
那麼關於這個法律議題,我國現行的法規及實務見解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一、父母在什麼請況下可以要求子女扶養? 我們來看一下,民法關於扶養義務的規定 ...
- 3《高年級法律課》:「子女扶養父母」是法律上的義務嗎?
法律規定父母受扶養之權利是以其不能維持生活,而非以無謀生能力為要件(參見民法第1117條)。所謂「不能維持生活」,係指不能以自己之財產及勞力所得以 ...
- 4子女不給父母生活費,是否構成遺棄罪?
老王口中的「給生活費」,在法律上就是「盡扶養義務」,也就是扶養費的意思。老王與五名子女間,是直系血親之關係,依我國民法規定,直系血親相互間負扶養義務,所以, ...
- 5父母子女相欠債?談扶養費這件事情
編按:扶養,最根本來自於人性自然而然的親子(屬)照顧行為,從道德層面來看比較是責任義務。而從法律層面來看呢?民法當中對於這樣的行為有怎樣的規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