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對於勞工在二公尺以上環境作業時,應提供各類防止物品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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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前段:「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雇主對於勞工在二公尺以上環境作業時,應提供各類防止物品或人員墜落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以防免職業災害的發生   雇主對於勞工在二公尺以上環境作業時,應提供各類防止物品或人員墜落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以防免職業災害的發生 【雇主對於勞工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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