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經簡說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三字經簡說(四)
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
經文意思是說生養孩子,如果只是給他吃,給他穿,而沒有教育他,這是父母的過失。
孩子上學後,老師如果不嚴格督促管教,就是犯了懶惰的過失。
這兩句經文是告訴我們,要教好孩子,必須父母與老師雙方配合,加強家庭和學校教育,共同努力,才能培育出優秀的孩子,父母和老師雙方都要盡責任,缺一不可。
為了讓各位小朋友更容易明白「養不教,父之過」的意思,現在就來講一個故事:以前有一個小孩子,名叫小明,他本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