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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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內之左列各項設備應接至緊急電源。

一、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二、緊急廣播設備。

三、地下室排污水抽水機。

四、電動消防水泵或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公發布日: 民國34年02月26日 修正日期: 民國98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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