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價創計畫- 創新創業 - 成功大學新創加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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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開始推動「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以下簡稱價創計畫)」,鼓勵學界與產業界、研究機構進行橋接,將研發成果朝向商品化、事業化之方向邁進,補助其新創公司或新設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首頁 創業資源 創業相關計畫 教師創業相關計畫 經濟部價創計畫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發佈日期: 2021-04-22 計畫緣起 為持續強化我國產學研合作之推動能量,經濟部在執行學界科專計畫的經驗與基礎上,並結合行政院102年5月28日所公布的激勵創新創業行動計畫,經濟部技術處自103年度開始推動「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以下簡稱價創計畫)」,鼓勵學界與產業界、研究機構進行橋接,將研發成果朝向商品化、事業化之方向邁進,補助其新創公司或新設事業部門,協助國內各界運用優質的研發成果,因應全球性技術競爭、產業快速轉移及激烈競爭的局勢,並導入更多元、彈性且有效的促進創新措施,追求綜效最大化的產學研合作模式。

計畫目的 為使學界已累積的技術研發成果有效擴散,擬藉由本計畫橋接校園技術團隊與業界或研究機構進行技術商品化研發,強化技術合作深度,開發符合市場需求之產品及衍生新創事業,以達成技術商業化思維導引出新創事業等重要產業價值之目標,爰依據「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以補助方式推動「價創計畫」。

計畫範疇 透過運用學界既有之研發成果,與業界或研究機構共同進行技術商業化開發,並以衍生新創公司(Spin-off)或新事業部門(Spin-in)為目標者,得予以提供學界必要之補助。

補助對象 本計畫由學界主導執行,並納入企業或研究機構為共同執行單位,相關單位申請資格如下: (一)主導單位-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學校院,且具備下列條件者: 1.具有研究發展及技術整合能力之研發團隊。

2.具有固定之研發場所及執行計畫之基本設備與人力。

3.具有計畫管理、人事、會計與成果管理制度及專責部門。

(二)共同執行單位-依法設立登記之企業或研究機構,且具備下列條件者: 1.具有技術研發整合或科技服務布建能力之研發團隊。

2.具有固定之研發場所及執行計畫之基本設備與人力。

計畫期程及經費 (一)本計畫補助對象以學界單位為限,補助經費以2年新台幣2,000萬元為上限(不含先期研究);先期研究以1年新台幣500萬元為上限,並得視立法院預算審議情形調整。

(二)本計畫須納入企業或研究機構為共同執行單位,共同執行單位須配合投入計畫自籌款,其比例不得低於補助款之30%。

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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