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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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是中華民國政府之競爭法(《公平交易法》)的最高主管機關,職掌為查處《公平交易法》規範的限制競爭以及不公平競爭行為,另公平會為多 ...
中華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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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FairTradeCommission(英語)中華民國政府機構公平交易委員會會徽基本資訊機關類型相當中央二級行政機關獨立機關所屬部門行政院員額228人(職員203人、技工4人、駕駛7人、工友7人及聘用人員7人)年度預算額約新臺幣3.45億元(106年度)授權法源行政院組織法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主要官員主任委員李鎂副主任委員陳志民主任秘書辛志中任命者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組織編制內部單位5處、5室任務編組1個成立沿革成立日期1992年1月27日前身機關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聯絡資訊會址:行政院中央大樓北棟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12樓電話+88622351-7588網站www.ftc.gov.tw
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是中華民國政府之競爭法(《公平交易法》)的最高主管機關,職掌為查處《公平交易法》規範的限制競爭以及不公平競爭行為,另公平會為多層次傳銷事業的主管機關。
公平會為隸屬行政院之二級獨立機關,為中華民國政府三個二級獨立機關之一,但只有公平會不受行政院訴願管轄,對其行政決定不服必須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公平會置主委、副主委各一人,委員五人,歷屆委員多由法律學者、經濟學者出任。
競爭法(即《公平交易法》)的宗旨,在於維護市場自由與公平的競爭,與其相對的概念是「管制法」,原則上如果事業所屬產業設有管制法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則事業的經營多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管制法所規範(涉及市場競爭的問題仍然適用公平交易法);即使事業所屬產業沒有管制法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事業的行為仍然不能違反公平交易法,因為在市場經濟國家,事業的行為仍然要遵守基本的遊戲規則,公平交易法因而有「經濟基本法」之名。
公平交易委員會職責在於守護市場機制,並非操控市場,然而媒體及民意代表多誤會公平會為物價管制機關。
目次
1歷史
2歷任主任委員
3現任委員
4組織架構
5主管業務
6參考文獻
7外部連結
歷史[編輯]
1991年2月4日,公布《公平交易法》。
1992年1月13日,公布《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條例》,1月27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正式成立。
2月4日《公平交易法》正式施行。
2011年11月14日,制定公布《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
2012年2月6日,《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實施,全銜更名為「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共7名改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採交錯任期制每2年更換半數委員。
為合議制機關,委員會議議案須委員過半數通過後決議。
歷任主任委員[編輯]
屆次
姓名
政黨
就任時間
卸任時間
備註[1]
1
王志剛
1992年1月27日
1995年1月26日
2
王志剛
1995年1月27日
1996年6月9日
連任
代理
趙揚清
1996年6月10日
1998年1月26日
副主委代理
3
趙揚清
1998年1月27日
2001年1月26日
真除
4
黃宗樂
2001年1月27日
2004年1月26日
5
黃宗樂
2004年1月27日
2007年1月26日
連任
代理
余朝權
2007年1月27日
2007年1月31日
副主委代理
6
湯金全
2007年2月1日
2009年7月31日
任內請辭
代理
吳秀明
2009年8月1日
2010年1月31日
副主委代理
7
吳秀明
2010年2月1日
2013年1月31日
真除
8
吳秀明
2013年2月1日
2017年1月31日
連任
9
黃美瑛
2017年2月1日
2021年1月31日
10
李鎂
2021年2月1日
現任
現任委員[編輯]
李鎂(主任委員,任期2021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陳志民(副主任委員,任期2021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魏杏芳(任期2015年2月至2019年1月、連任任期2019年2月至2023年1月)
郭淑貞(任期2017年2月至2021年1月、連任任期2021年2月至2025年1月)
洪財隆(任期2017年2月至2021年1月、連任任期2021年2月至2025年1月)
蔡文禎(任期2019年2月至2023年1月)
謝智源(任期2019年2月至2023年1月)
組織架構[編輯]
公平交易委員會採委員合議制,設有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各一人,委員五人,以獨立機關建制。
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四年,得連任,採交錯任期制;受有任期保障,不因政黨輪替或內閣改組而解職。
委員需獨立行使職權,維持中立,具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全體1/2;且任期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
委員需有法律、經濟、財稅、會計或管理專長,為一專業合議制機關。
委員任內如果有《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七條之行為(一、因罹病致無法執行職務;二、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三、因案受羈押或經起訴)時,得由行政院院長將其免職。
業務單位
綜合規劃處
服務業競爭處
製造業競爭處
公平競爭處
法律事務處
資訊及經濟分析室
內部單位
秘書室
人事室
政風室
主計室
任務編組
南區中心(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公平交易組)
主管業務[編輯]
為競爭法(或稱反托拉斯法)主管機關,主管「事業」之競爭行為,不包含「非事業」所為之行為。
亦不含一般泛稱的「不公平」之行為,例如不涉及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之「消費糾紛」,則不在公平交易委員會之權限內。
事業之限制競爭行為
獨占力濫用
結合
聯合行為
垂直轉售價格維持
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
事業之不公平競爭行為
仿冒表徵(依法註冊取得商標權者,依《商標法》處理)
不實廣告
營業誹謗
不當贈品贈獎
其他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公平交易法》第25條)
在法律適用上,必須窮盡《公平交易法》其他條文均不能充分評價「事業」行為時,才可以適用《公平交易法》第25條,並且應以「事業」行為足以影響市場交易秩序為要件。
多層次傳銷(另訂有《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審查傳銷事業的設立、變更相關申請
調查傳銷事業以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要獲利來源,或是以招募下線為主要獲利來源
調查有無不當阻撓參加人的退出、退貨
參考文獻[編輯]
^公平交易委員會工作成果報告(PDF).[2018-01-27].(原始內容存檔(PDF)於2018-01-27).
外部連結[編輯]
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
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務規程
公平交易法
公平交易委員會(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繁體中文)(英文)
閱論編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行政院/內閣(現任:第二次蘇貞昌內閣)院本部行政院院長·行政院副院長·行政院秘書長·政務委員·行政院會議二級機關部國防部·外交部·教育部·法務部·內政部·財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勞動部·文化部·科技部會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海洋委員會·僑務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獨立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其他機關中央銀行·國立故宮博物院三級機關獨立機關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參見:中華民國內閣(北洋時期 –國府時期 –行憲後)·行政院組織改造
閱論編中華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第一屆(1992年-1995年)王志剛(主任委員)|廖義男(副主任委員)|吳榮義|王弓|呂榮海|黃茂榮|李伸一|洪禮卿|朱雲鵬第二屆(1995年-1998年)*王志剛(主任委員,1996年6月請辭)|*賴源河(副主任委員,1994年8月請辭)|王弓|呂芳慶|洪禮卿|朱雲鵬|鄭優|蔡英文|許宗力|趙揚清(1996年6月接任主任委員)|蘇永欽(1996年9月接任副主任委員)第三屆(1998年-2001年)趙揚清(主任委員)|劉宗榮(副主任委員)|洪禮卿|羅昌發|鄭優|單驥|施俊吉|梁國源|何之邁第四屆(2001年-2004年)黃宗樂(主任委員)|*鄭優(副主任委員,2002年7月請辭)|陳櫻琴|陳志龍|*何之邁(2002年1月請辭)|許志義|劉連煜|蔡讚雄|陳紀元(2002年8月起兼任副主任委員)|柯菊(2002年2月接任)|李憲佐(2002年9月接任)第五屆(2004年-2007年)*黃宗樂(主任委員)|*陳紀元(副主任委員,2005年1月請辭)|余朝權(2005年3月起接任副主任委員)|*陳榮隆(2006年7月請辭)|張麗卿|*徐火明(2005年5月請辭)|王文宇|柯菊|蔡讚雄|周雅淑(2005年5月接任)|黃美瑛(2005年8月接任)第六屆(2007年-2010年)*湯金全(主任委員,2009年8月請辭)|*余朝權(副主任委員,2008年2月請辭)|*周雅淑(2009年1月請辭)|黃美瑛|林益裕|陳志民|謝易宏|張懿雲|林欣吾|吳秀明(2009年3月接任副主任委員)|陳榮隆(2009年3月接任)第七屆(2010年-2013年)吳秀明(主任委員)|施惠芬(副主任委員)|林裕益|孫立群|蔡蕙安|林宜男|汪渡村|蔣黎明|*徐火明(2010年3月請辭)|李禮仲(2010年3月接任)2013年就任任期4年(2013年-2017年)吳秀明(主任委員)|*孫立群(副主任委員,2014年2月請辭)|*蔡蕙安(2015年9月請辭)|王素彎2013年就任任期2年(2013年-2015年)謝杞森|吳成物|劉華美2015年就任任期4年(2015年-2019年)邱永和(副主任委員,任期至2017年元月31日)|*顏廷棟|*張宏浩|魏杏芳2017年就任任期4年(2017年-2021年)黃美瑛(主任委員,任期至2021年元月31日)|*彭紹瑾(副主任委員,(2020年10月請辭)|郭淑貞|洪財隆2019年就任任期4年(2019年-2023年)魏杏芳|蔡文禎|謝智源2021年就任任期4年(2021年-2025年)李鎂(主任委員,任期至2025年元月31日)|陳志民(副主任委員)|郭淑貞|洪財隆注1:2013年後公平會委員採交錯任期制;屆滿後得連任。
注2:「*」表示中途請辭。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中華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oldid=68982806」
分類: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臺北市中正區的政府機關獨立機關台灣經濟組織委員會(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公平貿易組織1992年台灣建立1992年建立政府機構競爭監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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