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拋棄繼承,卻收到法院信函,說要確認債務繼承權,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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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這種不合理的現象,主管機關才修訂《民法》第1148條第2項,明定繼承人原則上依第1148條第1項規定承受被繼承人(已過世親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 ... 賴佩霞律師 星期六,2810月2017 / Publishedin繼承 辦理拋棄繼承,卻收到法院信函,說要確認債務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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