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少年的權益-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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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規定: 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或有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六條第 ... 進入內容區塊 Togglenavigation :::網站導覽│回首頁│回新北市政府 中心簡介歷史沿革組織編制服務宗旨及服務項目聯絡方式認識暴力親密關係暴力它是犯罪行為暴力循環模式暴力的本質是濫用權力與控制安全計畫終止暴力建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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