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法務部公文稽催注意事項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法規名稱:, 法務部公文稽催注意事項.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5月0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9年5月5日法務部(89)法秘字第000160號令廢止. 目前線上:1040人,瀏覽人次:710708914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法務部公文稽催注意事項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5月0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9年5月5日法務部(89)法秘字第000160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行政/法務/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69年9月26日法務部法秘字第3515號函頒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89年5月5日法務部(89)法秘字第000160號令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21條 RSS服務訂閱說明|合作提案|隱私權聲明|著作權聲明|常見問題 106臺北市信義路三段162-12號玫瑰大樓3樓電話:02-2707-2848傳真:02-2708-4428 COPYRIGHT(C)2000-2003ROOTLAWALLRIGHTSRESERVED.MAILTOWEBMASTER.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