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組織法(民國99年)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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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環境資源部。
十三、文化部。
十四、科技部。
第四條(各委員會之設置). 行政院設 ...
行政院組織法(民國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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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組織法(民國69年)
行政院組織法立法於民國99年1月12日(現行條文)中華民國99年(2010年)1月12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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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行政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行政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依憲法之相關規定向立法院負起政治責任。簡稱政院。一般所稱的「行政院」,狹義上僅指行政院本部,主要功能為協助行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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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設下列各部: 一、內政部。 二、外交部。 三、國防部。 四、財政部。 五、教育部。 六、法務部。 七、經濟及能源部。 八、交通及建設部。 九、勞動部。
- 4行政院全球資訊網-行政院組織法
行政院組織法 · 外交部。 · 國防部。 · 財政部。 · 教育部。 · 法務部。 · 經濟及能源部。 · 交通及建設部。 ·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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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年12月25日第2次修正 · 14部: 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司法行政部、農林部、工商部、交通部、社會部、水利部、地政部、衛生部、糧食部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