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加強本國銀行對大陸地區暴險及風險承擔能力之控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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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本國銀行對大陸地區暴險總額度之控管,金管會業於100年9月7日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增訂第12條之1,明定臺灣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search 搜尋 搜尋 大陸政策 交流 大陸 網路申辦業務 進階搜尋 分享 [開啟新視窗]SharetoFacebook [開啟新視窗]Plurk [開啟新視窗]Sharetotwi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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