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地價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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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公告土地現值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6條規定:「直轄市或 ... 將重新規定地價期間由每3年調整一次改為每2年調整一次):「規定地價後,每2 ... 至中間內容 至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主管簡介沿革職掌組織編制本司北部辦公室位置圖本司中部辦公室位置圖地政事務所轄區示意圖地政機關通訊錄重大政策制定完善土地政策完備土地管理機制落實資訊公開透明持續創新便民服務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線上查詢下載專區資訊查詢政府資訊公開地政相關系統查詢長度及面積換算地政活動紀實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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