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97 年裁字第934 號判例意旨,於大法庭 ... -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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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判例都指出,判例等同抽象之法規,具有通案之效力,也正是因為這兩個判例見解,使得判例的效力高於其他不是判例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裁判。

惟大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首頁 常見問答 最高法院60年台再字第170號判例、最高行政法院97年裁字第934號判例意旨,於大法庭新制施行後,如何處理?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最高法院60年台再字第170號判例、最高行政法院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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