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制度- 國立臺灣大學教師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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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制度 Mentors 大學教師在繁重的教學與研究工作之外,更需擔負起教育及輔導學生的重責。

大學或研究所階段,適逢交友、學業、人生方向及職涯發展等重要關鍵,期盼老師能分享自身經驗並給予適時協助,成為學生生命中的貴人。

有關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的導師業務簡述如下: 一、導師制度 三級導師制:院長導師、系(所)主任導師和班級導師,院長為全學院學生的共同導師,系(所)主任為全系(所)學生的共同導師,班級導師則為個別學生的直屬導師。

二個委員會:各學院由院長召集院導師工作委員會,舉辦跨系所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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