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從姓宣導| 戶所公告- 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民法第1059條規定:.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子女經出生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機關首長 業務職掌 交通資訊 戶所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