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 nat.gov.tw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一、 廠商於申請臺灣製產品MIT微笑標章之新申請案、加發案及補發、申請變更事業組織名稱、地址、負責人案等情形,應徵收規費之收費標準。

(草案第二條). ::: 首頁 設為首頁 網站導覽 下載專區 常見問題 English 關於公報 公報瀏覽 公報查詢 網路資源 會員專區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