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親屬] 整理筆記part 2 - F's 法學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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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親屬] 整理筆記part 2 ; 8. 親屬關係的消滅,原因可以有 ; A. 死亡. 只有死亡人與生存人間之身分關係消滅而已 ; (父母雙亡,子女與父母之身分關係消滅, ... F's法學部落格 跳到主文 分享國考相關法學知識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Nov19Sat201123:44 [民法親屬]整理筆記part2 1.     親屬間的身分關係,是「互相的」「全面的」,因此不得附加期限或條件。

2.     承上,訂婚行為,因為不產生親屬身分之得喪效果,因此嚴格來說不算身分行為,可以任意附加期限或條件。

3.     親屬法上的「有效」或「無效」,是從財產法中的術語借來,但因為親屬法性質的不同,而不能等同於財產法相同的名詞。

應視為「成立」或「不成立」4.     親屬法的身分行為撤銷,應視為「強制解銷」。

(與財產法中的撤銷概念不同)親屬法中的「撤銷」,不得溯及既往(例如婚約撤銷若能溯及既往,將在法律上衍生許多問題,例如其子女將成為非婚生...)5.     親屬身分上的關係,雖然以人倫關係為基礎,但難免有違反人倫、礙於公序良俗的情況發生,因此身分行為皆採「要式性」6.     一個權利如果有一生專屬性,則不能代位行使7.     一生專屬性分為A.         行使上一生專屬性(可以繼承):禁止扣押(強執§122)、身體損傷的賠償(小孩可以繼承父母受傷所得的醫藥費。

若是不能繼承,則當事人若早在事件中死亡,則無人可請求賠償)B.         歸屬上一生專屬性(不得繼承):如雇傭契約(雇傭契約乃基於一定的信賴關係,不得繼承)C.         兼具歸屬上&行使上的一生專屬性:撫養請求權、名譽損害、精神賠償8.     親屬關係的消滅,原因可以有A.         死亡只有死亡人與生存人間之身分關係消滅而已(父母雙亡,子女與父母之身分關係消滅,兄弟姊妹間身分關係不消滅)B.         婚姻關係消滅§971離婚不只消滅配偶關係,還消滅姻親關係但鰥夫寡婦方面,無改嫁改娶則不消滅(因改嫁前與該家仍應有密切關係)C.         收養關係終止與撤銷9.     親屬關係的消滅,並不是絕對的消滅,只有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而已,往後親屬之間仍然得互相撫養、繼承10. 非婚生子女=無父親11. 血親※自然血親(出生)※法定血親(收養)12. 姻親屬於姻親的有§969※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配偶之血親之配偶(血親之配偶之血親不算)13. 藍色和黃色,一脈相傳,是直系血親紅色和黃色,沒有一脈相傳,但是有共同直系血親尊親屬,是旁系血親coordsize="21600,21600"o:spt="75"o:preferrelative="t"path="m@4@5l@4@11@9@11@9@5xe"filled="f"stroked="f">style='width:133.5pt;height:153.75pt;visibility:visible;mso-wrap-style:square'>o:""/>14. A原本和B是夫妻,有一兒C,但是後來A改嫁D,D已有一兒E。

若是A不收養E,則A和E之間沒有血緣關係至於A和原配兒子C的關係,若是和B離婚時,C是判給A照顧則不在所問(此時A有C的監護人地位)如果A沒有C的監護人地位,則A只有「親權」停職,扶養和繼承之關係不受影響(就算離婚或再婚,與先前親生子女間之血親關係,不因不同居而受影響)15. A和B生了C和D,有一天C被E收養->E和C建立了血親關係->AB和C的血親關係中止(非消滅)->C和D仍然是二等親關係(兄弟姐妹)※有一天C回家砍了A、B,仍然以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論※C和D仍然不能結婚16. 我國民法上的婚姻A.         婚姻須適法(我國不承認只有事實上存在,但有實無名的婚姻)B.         婚姻須為一男一女之結合C.         婚姻須以夫妻終生共同生活為目的(不可以訂始期終期)D.        婚姻需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17. 婚約之效力:(只有)解除婚約時若造成損害得請求損害賠償18. 婚約需要A.         意思能力(對於其事物及其效果有基本的判斷認識)B.         雙方達成合意C.         親自為之D.        若未成年訂定,需要法定代理人之同意(這不能依照民法總則的規定,因為民法總則主要規範財產法)(得類推適用§990之規定)19. 婚約為不要式行為20. 婚姻未達結婚年齡->得撤銷(男18↑女16↑方可結婚)婚約未達訂婚年齡->則無效(男17↑女15↑方可訂婚)21. 無效之婚約A.         非當事人自訂之婚約(不得代理)B.         意思表示欠缺之婚約(心神喪失、被脅迫或詐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C.         禁婚親間之婚約D.        有配偶者或一人同時與兩人訂定婚約E.         須非不能人道(能維持正常性生活)(此項只是得撤銷並非無效)22. 婚約無效之損害賠償,我國親屬法無明確規定見解A.則婚約無效無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基礎見解B.類推適用婚姻的規定§999見解C.類推適用婚約的規定§977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infolaw F's法學部落格 infolaw發表在痞客邦留言(0)人氣() E-mail轉寄 全站分類:不設分類個人分類:民法親屬此分類下一篇:[民法親屬]整理筆記part1 上一篇:[民法物權]整理筆記part1 下一篇:[民法親屬]整理筆記part1 歷史上的今天 2011:[民法物權]整理筆記part3 2011:[民法債總]不當得利 2011:[民法債總]不當得利part2 2011:[民法債總]整理筆記part1 2011:[民法債總]整理筆記part2 2011:[民法債總]無權代理與無因管理 2011:[民法債總]實例題part1 2011:[民法親屬]筆記整理part3 2011:[民法親屬]整理筆記part1 2011:[民法物權]整理筆記part1 2011:[民法物權]整理筆記part2 2011:[民法總則]案例part4 2011:[民法總則]社團法人筆記 2011:[民法總則]財團法人與社團法人 2011:[民法總則]案例part3 2011:[民法總則]隨手筆記 2011:[民法總則]案例part1 2011:[民法總則]案例part2 2011:[民法繼承]複雜的繼承案例解析 2011:[WTO]國際貿易法名詞概念彙整I 2011:[國家考試]法律間相互關係 2011:[電腦犯罪]使用偽幣投入自動販賣機,取得物品,該當何罪? 2011:[電腦犯罪]撿到別人的提款卡去ATM領錢,該當何罪? 2011:[電腦犯罪]偽造悠遊卡RFID訊號,盜刷票款以及購買物品,該當何罪?-2 2011:[電腦犯罪]偽造悠遊卡RFID訊號,盜刷票款以及購買物品,該當何罪? ▲top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站方公告 [公告]2022年度農曆春節期間服務公告[公告]MIB廣告分潤計劃、PIXwallet錢包帳戶條款異動通知[公告]2021年度農曆春節期間服務公告 活動快報 潮Way台南 於活動期間投稿一篇您部落格中撰寫的最佳「台南」旅... 看更多活動好康 我的好友 熱門文章 文章分類 民法(1) 民法總則(7) 國家考試(1)WTO(1)民法親屬(5)民法繼承(2)民法債總(8)民法債各(2)民法物權(4)法律經濟學(1)生活法律(1)英美法(8)法學英文(2)民法(2)刑事訴訟法(1)公平交易法(0)刑法(0)法學探討(2)憲法(0)公法(2)行政程序法(1)行政法(7)著作權(0)專利權(0)智慧財產權(6)電腦犯罪(4)未分類文章(1) 最新文章 最新留言 動態訂閱 文章精選 文章精選 2011十一月(68) 所有文章列表 文章搜尋 新聞交換(RSS) 誰來我家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QRCode POWEREDBY (登入)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2PIXNET 關閉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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