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49-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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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 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
三、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四、利用身心障礙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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