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一中-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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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一中,為中華民國方面對於「一個中國」的一種政治論述,用來定義海峽兩岸關係。

所謂的憲法一中,是指,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只有一個中國,中華民國擁有中國 ... 憲法一中 語言 監視 編輯 憲法一中,為中華民國方面對於「一個中國」的一種政治論述,用來定義海峽兩岸關係。

所謂的憲法一中,是指,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只有一個中國,中華民國擁有中國主權,領土及於全中國(依固有疆域),但是目前的統治範圍只及於自由地區(即台澎金馬),不包括法理疆域的大陸地區,即一國兩區。

前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主張,兩岸不是國際關係,不是國與國的關係。

這個關係是由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律規定。

這個論述只存在台灣內部,未曾經過民主程序討論,由馬英九在台灣內部的公開場合多次談論。

在國共兩黨會談或是兩岸協商之中,也都不曾提出這個說法。

主要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一個中國」原則,不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及中華民國擁有中國主權的主張;相同地,中華民國也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主權主張。

在這個架構下,排除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甚至是台獨,以避免中共的不滿。

這種情況下,導致兩岸只有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同時存在,又互相否定對方。

民進黨前主席謝長廷也曾於2000年提出同名主張,並作為其2007-2008年競選總統時之兩岸論述基調,但為與稍後馬英九提出的論述相區隔,後改稱憲法各表。

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謝長廷的主張仍然屬於兩國論,主張台灣與中國是兩個國家;但馬英九提出的主張,認為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

目次 1歷史 1.1陳水扁執政時期 1.2馬英九執政時期 2參考文獻 3參見 歷史編輯 陳水扁執政時期編輯 參見:憲法各表 謝長廷於2000年3月22日首次提出「中華民國憲法也是一種一中」的說法[1]。

此項建議被簡稱為「憲法一中」。

2000年7月20日,柴松林、許文彬、施振榮、郭衣洞(柏楊)等十四位總統府國策顧問聯名向陳水扁提出「國是建言書」,表示:台灣海峽兩岸關係僵局的關鍵在於兩岸政府對於「一個中國」認知的歧見,建請陳總統宣示認同「《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的一個中國」原則,以開啟兩岸接觸對話、平等協商的契機。

陳水扁總統之後宣示認同以「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的一個中國」原則,來開啟兩岸接觸對話、平等協商的契機。

但沒有得到中共的回應,當時在野黨領導者,如馬英九等人也表示反對。

謝長廷在2007年擔任民進黨總統提名選舉候選人時,再次提出這個主張,但沒有成為民進黨內共識。

稍後馬英九提出同名主張,為表示區隔,謝長廷將自己的主張改為憲法各表。

馬英九執政時期編輯 2008年3月28日,馬英九接受《自由時報》專訪,說:「中華民國的有效統治區域是台澎金馬,但根據憲法固有疆域還包括中國大陸,這就是憲法一中。

」[2]。

這相當於台灣的一個中國原則,強調中華民國在台灣有統治權,擁有中國大陸主權,但是可以在不排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國的主權的前提下,與中國大陸談判。

在兩岸領導人會面時,馬英九也向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提出過這個說法[3]。

馬英九提出的主張,認為台灣與中國大陸,不是兩個國家;他將主權與治權分開,認為中國大陸與台灣是兩個對等政治實體,各自擁有治權,而避免討論主權問題。

2016年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部長王毅表示,希望總統當選人蔡英文遵守「他們自己的憲法」承認一個中國[4][5][6]。

參考文獻編輯 ^中國評論新聞:拋棄“台獨”思維 才能走出康莊大道.[2013-04-17].(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12).  ^田世昊、王寓中、陳杉榮、鄒景雯.馬:92共識可反對但不能否定.自由時報.2008-03-29.(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19).  ^徐珮君.馬英九:一中各表依據憲法 不是一中亂表.台灣蘋果日報.2016-03-09[2016-05-06].(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01).  ^王毅提憲法逼蔡英文承認「一中」.中國時報.2016-02-27[2016-05-06].(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5-02).  ^賴昭穎.卜睿哲:王毅「憲法一中」說沒太多新意.聯合報.2016-02-27[2016-05-06].(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2-28).  ^王毅訪美提台灣憲法中共台辦緊急下令封殺.[2019-01-08].(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14).  參見編輯 一個中國 九二共識 一國兩區 一中兩憲 一中三憲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憲法一中&oldid=6802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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