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救護| 就近送醫原則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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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送醫原則為「就近適當醫療機構」 據緊急醫療救護法(另開新視窗). 第29條規定 ... 正確使用消防救護車 · 禮讓救護車 本局救護車遇紅燈時會先於路口前停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志工 、 自衛消防編組 、 CP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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