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的發明: @ "老師"的日誌 - 隨意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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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優質毛筆多出自南方,這可能與產竹子和當地環境有關。
浙江的湖州和安徽的宣州,都是名筆產地。
晉大書法家王羲之、王獻之父子,先後在湖州任太守,他們 ...
"老師"的日誌★老者,常也,永遠也;師者,學也,師法也。
老師者,永遠學習也。
所謂:"活到老學到老"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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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00402筆的發明:?民俗(人文)
筆的發明:
筆是重要的書寫工具,其涵義古今大不相同。
在古代,“筆”指的是毛筆,即用獸毛禽羽等為材料製作的筆。
毛筆出現很早,經過歷代技術積累,到唐宋時毛筆製作已達到很高的水平。
了解毛筆的製作,也是從一個側面了解我國古代的文化。
筆的製作可追溯久遠。
新石器時代彩陶上的花紋,考古學家認為就是用“筆”塗染的,不過,當時的筆是什麼樣子,還缺乏實物考證。
經過長期的發展,到春秋戰國時,筆在各地都有製作和應用。
因為國土分割,筆的稱謂很不相同,楚國稱為“聿”,吳國叫做“不律”,燕國叫做“弗”,而秦國稱之為“筆”,直到秦始皇統一中國,才將其統一稱做“筆”。
古代筆多用竹子和動物毛製成,一般難以保存。
迄今發現最早的實物,是湖南長沙左家公山楚墓中出土的一套書寫工具,其中有毛筆(附筆管)、竹片、青銅刀、小竹筒(盛墨用)。
毛筆套在一支小竹管內,筆桿長18.5厘米,直徑0.4厘米,細如織毛線的竹針。
據觀察,當時的筆毛採用的是上好的兔箭毛,長2.5厘米。
其毛筆的製法與現今毛筆製法不同,筆毛沒有塞入筆桿內,而是圍在筆桿的一端,用細絲線纏住,外面再髹漆,以固定筆毛。
1975年,在湖北雲夢睡虎地秦墓中出土了3支秦筆,筆桿由竹子製成,筆桿下端掏空,用以藏納筆毫,便於系扎。
文物專家認為,這是製筆歷史上的一大進步。
自此以後,這種式樣的筆便逐漸成為我國古代毛筆的定製。
歷史上,優質毛筆多出自南方,這可能與產竹子和當地環境有關。
浙江的湖州和安徽的宣州,都是名筆產地。
晉大書法家王羲之、王獻之父子,先後在湖州任太守,他們不僅能書善畫,還經常與制筆工匠一起磋商、改進制筆工藝。
宣州紫毫筆用兔毛製成,以筆鋒堅挺耐用著稱。
宣筆到唐代聲譽日隆,詩人白居易曾作《紫毫詩》讚美宣筆說:“紫毫筆,尖如錐兮利如刀,江南石上有老兔,吃竹飲泉生紫毫,宣州之人採為筆,千萬毫中揀一毫……每年宣城進貢時,紫毫之價如金貴。
”生動描述了宣筆製作之精,身價之高。
唐代時,毛筆的製作達到相當高的水平,特別是由於當時紙張的普遍使用,筆從剛硬的短鋒筍式筆,演變成柔軟的長鋒毛筆。
這類毛筆的誕生又影響到書法之風的變革,唐宋時期書法家輩出,風格紛呈,實與毛筆的改進大有關係。
可以說,毛筆的進步,推動了中國書法和繪畫的發展。
毛筆形體雖小,但製作非常講究。
製作需經選料、浸皮、發酵、採毛、水盆、分毫、熟毫、膠頭、裝管、剔修、刻管等數十道工序。
制筆首在選料,選料要求嚴格,以狼毫為例,其標準以冬季捕獲的北方黃鼠狼尾為最佳。
它具有粗細均勻,鋒嫩毛長,彈性適中的優點,是高檔狼毫筆的用料。
取得的各種獸皮還要經過浸泡、發酵之後才能選取。
水盆工要在水盆中“千萬毫中揀一毫”,淘選出中意的毛料,經過分類,配成毫片並泡製成熟毫。
將熟好的毫片,再紮成筆頭,如筍尖式、細腰葫蘆式、玉蘭蕊式等,裝置筆管後,還需再進行剔修,剔除掉有礙於書寫的雜毫,從而使每支毛筆達到行家們稱之為“四德”的標準。
所謂“四德”見明朝屠隆《考餘事》記載:“制筆之法,以尖、齊、圓、健為四德。
”尖,鋒穎尖利而不開叉,有尖不禿;齊,鋒毛齊整,頂鋒飽滿渾厚;圓,豐碩圓潤,運轉如意,得心應手;健,健勁耐用,固而不敗,富有彈性。
“四德”缺一不能,“四德”俱備,才能成為一支好筆。
筆桿的質料、輕重、粗細、長短,對於筆的使用影響極大,也是用以裝飾的主要部位。
制桿要經過選材、刻字、漆畫、鑲嵌、加箍、掛繩等多道工序。
歷史上製筆工匠選來制桿的材料很多,有玉、石、竹、木、牙、骨、瓷、金、銀、琺瑯等。
而挺直輕便的竹桿,一直是筆桿的主流。
毛筆在我國古代文化傳播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直到20世紀初,西方的原珠筆和鋼筆傳人中國,由於這些筆書寫攜帶方便,在一般使用中便逐漸取代了毛筆的地位。
然而,毛筆並沒有就此消失,在書法、國畫、正式的題詞中,仍舊大有用武之地。
http://big5.58cyjm.com/html/view/11025.shtml
筆的種類
筆之種類甚多,現在所使用的,以紫毫、狼毫、羊毫及兼毫最為重要。
紫毫筆乃取野兔項背之毫製成,因色呈黑紫而得名。
南北方之兔毫堅勁程度亦不同,也有取南北毫合製的。
兔毫堅韌,謂之健毫筆,以北毫為尚,其毫長而銳,宜於書寫勁直方正之字,向為書家看重。
白居易紫毫筆樂府詞云:「紫毫筆尖如錐兮利如刀。
」將紫毫筆的特性描寫的非常完整。
但因只有野兔項背之毛可用,其值昂貴,且豪穎不長,所以無法書寫牌匾大字。
狼毫筆就字面而言,是以狼毫製成。
前代也確實以狼毫製筆;但今日所稱之狼毫,為黃鼠「狼」之「毫」,而非狼之毫。
狼毫所見的記錄甚晚,有人也以「鼠鬚筆」即狼毫筆,則狼毫之用便可推至王羲之晉代之前,但無法肯定。
黃鼠狼僅尾尖之毫可供製筆,性質堅韌,僅次於兔毫而過於羊毫,也屬健毫筆。
缺點與紫毫相似,也沒有過大的。
羊毫是以青羊或黃羊之鬚或尾毫製成。
考其始於南北朝之前,至秦時蒙恬改良之新筆已成製筆材料。
書法最重筆力,羊毫柔而無鋒,書亦「柔弱無骨」,故歷代書法家都很少使用。
羊毫造筆,大約是南宋以後才盛行的;而被普遍採用,卻是清初之後的事。
因為清一代講究圓潤含蓄,不可露才揚己,故只有柔腴的羊毫能達到當時的要求而被普遍使用。
羊毫的柔軟程度亦有差等,若與紙墨佩合得當,亦能表現豐腴柔媚之風格,且廉價易得,毫毛較長,可寫半尺之上的大字。
兼毫筆是合兩種以上之毫製成,依其混合比例命名,如三紫七羊、五紫五羊等。
蒙恬改良之筆,以「鹿毛為柱,羊毛為被」,即屬兼毫筆。
兼毫多取一健一柔相配,以健毫為主,居內,稱之為「柱」;柔毫則處外、為副,稱之為「被」。
柱之毫長,被之毫毛短,即所謂「有柱有被」筆。
而被亦有多層者,便有以兔毫為柱,外加較短之羊毛被,再披與柱等長之毫,共三層,所以根部特粗,尖端較細,儲墨較多,便於書寫。
特性依混合比例而不同,或剛或柔,或剛柔適中,且價廉工省,此皆其優點。
http://www.aerc.nhcue.edu.tw/4-
鉛筆的歷史
鉛筆的祖先誕生在英國,但英語“鉛筆”一詞“pencil”卻來自古羅馬語“pencinus”。
1564年,一場猛烈的暴風雨襲擊了英國,吹倒了坎伯蘭郡的一棵大樹,一片像煤一樣黑色的東西在過去的樹根所在處露了出來,那是一個石墨母礦。
當地的牧羊人就用一條條這樣的東西,在羊身上涂劃,給它們做標記。
不久,精明的城裏人就把石墨切成一條條,稱作“印石”在街上叫賣。
初期的石墨印石有兩個明顯的缺點:一是染污手指;二是容易折斷。
一位不知名的天才解決了染污的問題,辦法是像給石墨印石穿件衣服似的,用線繩子把它嚴嚴實實地包裹起來,易斷的問題則是由德國巴伐利亞的一個工匠、業余化學家卡斯帕費勃在1761年解決的。
他把石墨粉和硫磺、銻、樹脂攪拌在一起,把這黏糊糊的混合物做成棍棒體。
這樣成形後的混合體要比純石墨的印石的硬度強得多。
于是,尼可勒斯傑庫斯康特,法國一個著名的化學家、發明家受命去完成尋找法國石墨,制造鉛筆的任務。
不知是被失敗的恐慌所刺激,還是被引人矚目的尊敬所鼓舞,康特下了賭注。
由于只有很少的劣質石墨原料,尼可勒斯就加了些黏土增加數量,然後再在土窯裏焙烤,這一切比人們夢想的還要好,他們制成了世界上最好的“標印棍”。
通過掌握混合黏土的比例,尼可勒斯使他生?的鉛筆在等級上從硬到軟;在顏色上,使鉛筆所劃出的線由淺灰到深黑。
後來,一個純美國血統的細木工威廉姆門羅,在自己的店裏發明了一種可以制造大約6~7英寸標準木板條的機器。
每塊木板條都由機器從頭至尾衝槽,槽深正好是石墨圓柱體的半徑。
然後用兩片衝過槽、松緊合適的木片把石墨粘合起來,這就是第一支現代鉛筆。
現在生?的標準鉛筆可以劃35英裏那麼長,至少可以寫4.5萬個字,削16次直到離筆尾兩英寸的地方還可以用。
它還帶著附有黃色金屬包頭的橡皮。
現代鉛筆由40種不同的原料制成,最好的石墨出?于斯裏蘭卡、馬達加斯加和墨西哥;最好的黏土出?于德國;最好的橡皮出?于馬來西亞;最好的蠟出?于巴西;用于機器中攪拌石墨、黏土的那種雞蛋大小的卵石出?于比利時、丹麥;而最好的、帶有芳香味的木材出?于美國。
現在可以生?300多種不同的鉛筆,其中包括外科大夫在病人身上做開刀記號的那種鉛筆。
(佚名摘薦,文曉文)
漫談筆:
鋼筆發明至今還不到100年,但它流行于世界各地。
在許多歐美電影中我們常見身穿燕尾服,手持鵝毛蘸筆人士的書寫鏡頭,頗具紳士風度。
這種鏡頭或許給人們留下的印象太深,以至在今天的工藝圓珠筆中,有的筆桿上仍飾有羽毛。
這種鵝毛蘸筆在歐洲持續流行了千年之久,以至我們仍可在許多文學巨匠、音樂巨匠等人物保存完好的手稿中找到它們的蹤跡,直至19世紀末,才逐漸地消失,被鋼筆所取代。
為什麼鋼筆取代了鵝毛蘸筆?起因是“盛怒”。
沃特曼是英國一家保險公司的業務員,當時英國的保險業競爭十分激烈,1884年,他好不容易爭得一筆生意,在與對方公司簽約時,他遞過去一支精美的羽毛筆,不料那支筆漏了一攤墨水,將合同文本污染了,當他去拿新合同書時,另一家保險公司的業務員搶了他的生意。
沃特曼氣極了,都是因為這支倒霉的筆,使他丟失了一筆大生意。
盛怒之後,他冷靜了下來,決心發明一種新筆。
他研究了毛細管的機理,制出了筆尖、筆舌。
筆尖和筆舌上都開有細小的縫隙,以便吸水。
如何才能儲存墨水呢?他動足了腦筋,開始用一條硬的長橡膠,在中間鑽出一條細長的小管用來儲水,把它與筆尖相連,當筆尖受壓時,墨水可以慢慢滲出。
今天的簽字筆仍採用這個原理,只不過是儲水橡皮由泡沫管代替。
沃特曼發現要使硬橡皮細管儲滿墨水是件麻煩的事,要用滴眼藥水的滴管把墨水慢慢滴進去。
後來他改用具有彈性的薄皮橡皮膽,只要把內部的空氣擠出?生負壓,插入墨水瓶,很快就吸滿了。
這種方法直到今天,仍無多大變動。
圓珠筆在50年代貴于鋼筆,用完之後還不舍得扔掉,在專門的筆店裏可以加筆油後繼續使用。
據?匈牙利人比洛,是一家印刷廠的校對員,由于印刷好的清樣,含水分較多,用鋼筆更改,字極易滲開而模糊不清,于是他用鋼珠套上油墨細管用來書寫,就不易?生以前的毛病。
後來,比洛把他的發明提供給英國皇家空軍,由英國一家飛機制造廠制出了第一批圓珠筆。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美國人採用了比洛的發明。
1916年,德國人利斯勃設計的新型圓珠筆已十分接近現在的筆了,但沒有得到推廣。
直到二次大戰爆發後,美國軍事工業部門提出要制造出一種適合高空書寫,不漏水,不受冷熱影響,能大量儲墨水,不必勤灌的筆,並給以重賞。
1944年芝加哥商人雷諾看到這是一個極好的發財機會,由于他頭腦活絡,重金邀人對利斯勃的筆作改進,在一年左右的時間裏取得了成功。
正好那時美國在日本丟了原子彈,他大做廣告,把他的筆與原子彈並論,命名為原子筆,很快風靡世界。
(李貞剛摘自《科學24小時》2004年第4期,王傳銀文)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banyt/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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