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期折抵- 教官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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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役期折抵程序:一、請攜帶身份証或相關証明文件(如健保卡)等至警衛室辦理會客手續(警衛開具會客單)。

二、至教務處辦理申請在校成績單。

三、至學務處教官室辦理 ... 跳到主要內容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學|登入| 網站選單網站選單最新消息工作項目 學生生活輔導 春暉補給站學生宿舍 學生專車 交通教育專區失物招領專區 兵役專頁教學計畫 賃居服務 學生手冊友善校園暨交通安全宣導影片常用表單下載 防溺教育宣導專區相關連結聯絡我們最新消息工作項目 學生生活輔導 春暉補給站最新公告、活動 春暉社團組織成員 活動紀實 春暉認輔志工工作內容 校園春暉專案網站學生宿舍 學生專車 交通教育專區失物招領專區 兵役專頁役期折抵 役期折抵法令依據 兵役Q&A 徵兵處理程序 軍校招生教學計畫 賃居服務 學生手冊110學年度學生手冊109學年度學生手冊108學年度學生手冊友善校園暨交通安全宣導影片由本校影創社擔綱演出 常用表單下載 防溺教育宣導專區相關連結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全民防衛動員全民國防教育網教育部學產基金教育部網站教育部反霸凌專區165全民防騙超連結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內政部警政署兒童少年宣導活動網臺灣省政府全球資訊網紀念抗日戰爭勝利暨臺灣光復65週年特展專輯中華民國抗日戰爭勝利紀念館FB教育部防治學生藥物濫用網站國父紀念館全球資訊網網站國軍歷史文物館聯絡我們 兵役專頁/役期折抵    辦理役期折抵程序:一、請攜帶身份証或相關証明文件(如健保卡)等至警衛室辦理會客手續(警衛開具會客單)。

二、至教務處辦理申請在校成績單。

三、至學務處教官室辦理役期折抵。

四、將蓋有役期折抵章之成績單帶回服役單位繳交人事官辦理役期抵免。

兵役折抵相關說明:一、78、79、80、81、82年次出生者,軍訓/國防通識成績及格,    2學期36堂折抵4天    3學期54堂折抵6天        4學期72堂折抵9天    5學期162堂折抵20天    6學期180堂折抵22天。

 二、83年次以後出生者,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成績合格者,每1學期核以16小時,        另步槍實彈射擊,核以8小時。

一天以8小時計算,總計最多折抵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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