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地政鹽埕所-地價業務問與答 - 鹽埕地政事務所 - 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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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土地以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免申報(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

問:, 公告土地現值如有錯誤,應如何處理? 答:, 土地現值經公告 ... 跳到主要內容 ::: 回首頁 ENGLISH 網站導覽 雙語詞彙 RSS 意見信箱 分類檢索 登記公告案件 書狀補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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