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程序上駁回者,對於想像競合之輕罪部分,因不得上訴第三審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得上訴第三審之重罪部分因上訴不合法,由程序上駁回者,對於想像競合之 ... 理由一、按刑事訴訟法第377 條規定,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 ... 加入會員 購買授權與點數 列印時間:110/06/2012:03 《》 得上訴第三審之重罪部分因上訴不合法,由程序上駁回者,對於想像競合之輕罪部分,因不得上訴第三審,自無從適用審判不可分原則,併為實體上審判 2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