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及第26條修正案 -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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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技術及職業教育法》104年1月14日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其參加教甄及學校優先聘任,仍依現行規定辦理。

二、第26條部分:考量技術型高中與技專校院之「師資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English網站導覽意見信箱常見問答回首頁 字級: 小 中 大 熱門搜尋:打疫苗111會考獎學金 關鍵字 打疫苗 111會考 獎學金 進階搜尋 mobile_menu重要政策當前教育重大政策政策白皮書年度施政方針年度施政計畫業務概況報告教育資料中華民國教育現況簡介教育統計法令規章獎補助規定(含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出版品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教育剪影認識教育部部、次長主任秘書室本部各單位體育署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部屬機構行政法人本部駐境外機構部史網站各級學校師生園地教育雲學習資源(網)教學資源(網)圓夢助學網全國大專校院數位證書驗證系統高教創新招生資訊網電子辭典電子辭典簡介國語辭典簡編本國語小字典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異體字字典成語典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國字標準字體筆順學習網認證檢定及留考華語文能力測驗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臺灣重點領域獎學金試辦計畫便民服務年金改革專區政府資訊公開學產基金資源區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性別統計專區教育消費服務就業資訊線上申辦申辦表單代售出版品目錄及三聯單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訊息公告即時新聞資料下載電子布告欄活動訊息常見問答即時新聞澄清English網站導覽意見信箱常見問答回首頁當前教育重大政策政策白皮書年度施政方針年度施政計畫業務概況報告中華民國教育現況簡介教育統計法令規章獎補助規定(含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出版品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教育剪影部、次長主任秘書室本部各單位體育署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部屬機構行政法人本部駐境外機構部史網站各級學校教育雲學習資源(網)教學資源(網)圓夢助學網全國大專校院數位證書驗證系統高教創新招生資訊網電子辭典簡介國語辭典簡編本國語小字典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異體字字典成語典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國字標準字體筆順學習網華語文能力測驗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臺灣重點領域獎學金試辦計畫年金改革專區政府資訊公開學產基金資源區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性別統計專區教育消費服務就業資訊線上申辦申辦表單代售出版品目錄及三聯單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即時新聞資料下載電子布告欄活動訊息常見問答即時新聞澄清 ::: 當前教育重大政策政策白皮書年度施政方針年度施政計畫業務概況報告中華民國教育現況簡介教育統計法令規章獎補助規定(含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出版品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教育剪影部、次長主任秘書室本部各單位體育署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部屬機構行政法人本部駐境外機構部史網站各級學校教育雲學習資源(網)教學資源(網)圓夢助學網全國大專校院數位證書驗證系統高教創新招生資訊網電子辭典簡介國語辭典簡編本國語小字典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異體字字典成語典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國字標準字體筆順學習網華語文能力測驗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臺灣重點領域獎學金試辦計畫年金改革專區政府資訊公開學產基金資源區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性別統計專區教育消費服務就業資訊線上申辦申辦表單代售出版品目錄及三聯單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即時新聞資料下載電子布告欄活動訊息常見問答即時新聞澄清 訊息公告即時新聞資料下載電子布告欄活動訊息常見問答即時新聞澄清 ::: 即時新聞 首頁 訊息公告即時新聞 立法院三讀通過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及第26條修正案 發布單位:國教署聯絡人:廖元祺    電話:04-37061010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立法院今(10)日三讀通過《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及第26條條文修正案,教育部將持續規劃推動相關配套措施,每年預計投入至少1億元以上預算,積極提升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教師的實務技術,讓技職教育持續精進。

教育部表示,有關本次修正通過的《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是針對108年7月31日以前已取得各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合格教師證書的教師,保障其參與教師甄試的權益。

第26條,是明定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教師前往與任教領域有關產業進行研習時,與技專校院分流辦理。

說明如下: ㄧ、第25條部分: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於第25條第1項新增但書第2款,明定108年7月31日以前已取得各該專業群科合格教師證書者,於參加高級中等學校專任合格教師甄試時,可免具備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至於《技術及職業教育法》104年1月14日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其參加教甄及學校優先聘任,仍依現行規定辦理。

   二、第26條部分:考量技術型高中與技專校院之「師資培育制度」及「課程實施依據」不同,尤其配合108學年度實施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以下簡稱108課綱),技術型高中強調學生務實致用及跨群科能力培養,特別新增「技能領域」,共增加部定實習科目15至30學分,總計部定專業及實習學分提高到45至60學分,以強化學生實作技能;因此,有關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教師與技專校院教師之相關技能要求,宜分流辦理。

         教育部強調,後續將配合108課綱技術型高中課程務實致用之精神,每年補助學校至少1億元以上經費,積極提升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教師實務技術,相關配套措施包括: 一、持續推動「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透過廣度研習(3日至5日)、深度研習(10日至30日)及深耕研習(2個月至1年),強化教師赴機構進行與實務教學相關研習、率同學生赴機構進行專題製作、與技專校院教師共同赴機構研習。

      二、持續推動「學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以促進教學現場之理論與實務結合;透過高職優質化計畫,鼓勵專業群科教師成立專業社群進行交流分享,以提升教師教授實務技術課程之專業知能。

另配合108課綱之推動,藉由群科中心結合公民營機構辦理具技術深度的實作研習,透過系統性的教師增能研習,掌握產業最新發展。

      上版日期:108-12-10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回首頁 ::: openclose重要政策當前教育重大政策政策白皮書年度施政方針年度施政計畫業務概況報告教育資料中華民國教育現況簡介教育統計法令規章獎補助規定(含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出版品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教育剪影認識教育部部、次長主任秘書室本部各單位體育署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部屬機構行政法人本部駐境外機構部史網站各級學校師生園地教育雲學習資源(網)教學資源(網)圓夢助學網全國大專校院數位證書驗證系統高教創新招生資訊網電子辭典電子辭典簡介國語辭典簡編本國語小字典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異體字字典成語典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國字標準字體筆順學習網認證檢定及留考華語文能力測驗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臺灣重點領域獎學金試辦計畫便民服務年金改革專區政府資訊公開學產基金資源區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性別統計專區教育消費服務就業資訊線上申辦申辦表單代售出版品目錄及三聯單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訊息公告即時新聞資料下載電子布告欄活動訊息常見問答即時新聞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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