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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校111年3月1日第606次行政會議決議,產學創新學院碩博士班111學年學雜費收費標準,比照本校工程學院與電資學院之收費標準。

​本校學雜費及學分費收費 ...  ......新聞專區[2022-08-25]智慧製造科技研究所誠徵專任教師 一、職稱:專任助理教授職級(含)以上。

二、擬聘員額:專任教師2名,起聘日期配合本校聘用流程與相關規定。

三、所需資格條件: (一)具工業工程、機械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資訊工程相關專長博士學位......更多新聞 [2022-05-06]人工智慧跨域研究所誠徵專任教師 一、職稱:專任助理教授職級(含)以上。

二、擬聘員額:專任教師1名,起聘日期配合本校聘用流程與相關規定。

三、所需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資訊、電機、電子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者,具備資訊安全專長及其它相關領域......[2022-04-11]依據本校111年3月1日第606次行政會議決議,產學創新學院碩博士班111學年學雜費收費標準,比照本校工程學院與電資學院之收費標準。

​本校學雜費及學分費收費標準:https://www.ntust.edu.tw/p/404-1000-316.php​公布欄更多公告 已徵滿,謝謝各位同學的支持!【產學創新學院聯合辦公室誠徵工讀生】【有關指導教授選定事宜】根據本院第一次產學會會議,為鼓勵各合聘教師多能參與,限定每位教授最多指導學院各研究所共兩位碩士生。

敬請同學選擇指導教授時,確認自己在兩人名單之內。

【即日起產學創新學院辦公室位置移置台灣建築科技中心六樓】即日起,產學創新學院辦公室位置遷移至台灣建築科技中心六樓(帆船大樓6樓)。

【產學創新學院學分抵免申請表】​請點選下載:人工智慧跨域科技研究所學分抵免申請表 ​請點選下載:智慧製造科技研究所學分抵免申請表 請點選下載:能源永續科技研究所學分抵免申請表 請參考: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徵才】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產學創新學院智慧製造科技研究所誠徵專任教師(2名)(公告日期:111.07.22)來函請寄:106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產學創新學院智慧製造科技研究所 Email:[email protected] 電話:02-27301082 截止日期:111/10/31前以掛號寄達(以郵戳為憑)。

​ 一、職稱:專任助理教授職級(含)以上。

二、擬聘員額:專任教師2名,起聘日期(112.02.01)配合本校聘用流程與相關規定。

三、所需資格條件: (一)具工業工程、機械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資訊工程相關專長博士學位。

  (二)於工業數據科學、智慧製造與營運、機器人工程與自動化技術、影像處理與深度學習等領域研究表現優秀或具潛力之學者。

(三)可支援所/院產學合作與國際交流服務。

(四)能以中文及英文教授專業課程。

(五)至起聘日止,「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2015年1月14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 (六)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專任老師: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四、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一)個人履歷資料(含最近七年學術著作及其他相關研究成果)。

(二)大學、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及大學、碩士、博士成績單影本。

(三)身分證或護照影本、教師證書影本(已具教師證者)。

(四)著作目錄及執行研究計畫目錄 (五)最具代表性之著作全文影本,至多5篇。

(六)擬開設課程與教學大綱(2至3門課、各3學分)。

(七)未來研究與產學合作計畫構想書(至多20頁)。

(八)新聘教師應提供1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証明。

(九)其他有利審查之證明文件。

(十)通過本所初審後,請推薦人將至少兩封推薦函(應屆畢業者需附指導教授推薦函),以紙本及電子檔寄送本所教評會召集人王孔政教授(所長)([email protected])。

前述資料(一)~(九)項紙本資料,請於111年10月31日(一)前,親送或郵寄送達本所辦公室;並將上述資料電子檔寄至所辦公室email,電子檔資料請勿合併為一個檔案。

  聯絡方式:聯絡人:陳小姐    email:[email protected]    電話:(02)2730-1082   備註:(一)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二)應聘教師所繳交之個人資料僅限於聘任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

   (三)初審合格者將通知面試,請務必註明方便聯絡之電話及E-mail。

【產學創新學院指導教授同意書】​請點選下載:產學創新學院指導教授同意書 請點選下載:智慧製造所博士生指導教授同意函 請點選下載:智慧製造所碩士生指導教授同意函【111年度產學創新學院碩博士班錄取名單】產學創新學院碩博士班【錄取名單】【公告】1110520 一、依據本(111)年5月17日本校111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碩博士班第6次招生會議決議辦理。

二、正取生應於本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5月25日(星期三)下午3時,上網執行網路報到登記作業。

報考二系(所、組)以上者,如均獲錄取,僅能擇一系(所、組)辦理報到。

於同一學年度經錄取本校不同系(所、組)碩士班或博士班(含逕修讀博士),僅能擇一系(所、組)報到,報到後不得申請更改系(所、組)別。

意願選項確認送出後便無法更改,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回復。

逾時未登錄報到或未完成報到手續,即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報到。

三、備取生應於本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5月25日(星期三)下午3時,上網執行「網路登記」作業,以表示等候遞補之意願,逾時以放棄遞補資格論。

*線上報到相關說明請參考【連結】【徵才】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產學創新學院人工智慧跨域研究所專任教師 收件截止日期:111年5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來函請寄: 106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產學創新學院人工智慧跨域研究所 ​ 聘任等級: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 擬聘員額:專任教師1名,起聘日期配合本校聘用流程與相關規定。

所需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資訊、電機、電子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者,具備資訊安全專長及其它相關領域。

(二)至起聘日止,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於施行(2015年1月14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三)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個人履歷資料。

  學經歷證件影本、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

  著作目錄及執行研究計畫目錄。

  最具代表性之著作全文影本,至多5篇。

  詳細可開授之課程教學大綱。

  未來之研究計畫構想書。

  至少兩封推薦函(應屆畢業者需附指導教授推薦函)   新聘教師應提供1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証明。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得獎與專利等)。

聯絡人:賴先生,Email:[email protected],電話:02-27301214 ※初審合格者將通知面試,請務必註明方便聯絡之電話及E-mail。

※所寄資料,不論是否通過初審,恕不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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