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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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源使用人或所有人違反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其罰鍰額度如下: 一、汽車: (一)機車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六 ... 目前線上:531人,瀏覽人次:600419394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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