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之期限再延長2年 - 財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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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之期限再延長2年,請於購買日之次日起6個月內為之,以免喪失退稅權利 ...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A君於109年1月14日購買之節能電 ... X 訊息 關閉 x 首頁 > 訊息公告 > 新聞稿 >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之期限再延長2年,請於購買日之次日起6個月內為之,以免喪失退稅權利 ::: 訊息公告 網站公告 新聞稿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訊息 就業資訊 影音專區 統一發票中獎號碼 活動公告 統計指標 國債最新訊息 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國庫年度預算執行訊息 核心業務 ::: X 轉寄好友 「*」為必填欄位 *寄件者(必填) *收件者(必填) *郵件內容(必填) *驗證碼(必填) 重新產生驗證碼 點擊驗證碼圖片可寄發驗證碼至信箱(另開新視窗) 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之期限再延長2年,請於購買日之次日起6個月內為之,以免喪失退稅權利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日前宣布消費者購買能源效率等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將延長至112年6月14日,減稅優惠延長2年,民眾購買節能家電除省下電費,還可向國稅局申請退還貨物稅,一舉兩得,惟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時,應注意須於購買日之次日起6個月內向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任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將無法退還稅額。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A君於109年1月14日購買之節能電冰箱1台,應於109年7月14日前向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惟其遲至109年9月30日始提出申請,致遭否准退稅。

A君不服,提起訴願,主張購買時店員未告知有申請期限,請通融其一時疏忽並准予退還貨物稅額云云,經財政部訴願決定以其申請退還貨物稅已超過法定6個月,國稅局否准A君退稅申請並無不合,已駁回確定在案。

    該局提醒民眾,消費者購買節能電器申請貨物稅退稅時,應注意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之期限,且所購買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於「統一發票或收據開立日」時,須屬「經濟部能源局管理系統」登載能源效率等級為第1級或第2級者,方符合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額之要件。

民眾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或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一科  陳股長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616 發布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1-03-12 更新日期:2021-03-12 點閱次數:16156 (New)財政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訊息公告 網站公告 新聞稿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訊息 就業資訊 影音專區 統一發票中獎號碼 活動公告 統計指標 國債最新訊息 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國庫年度預算執行訊息 核心業務 服務園地 國庫服務資訊 賦稅服務資訊 關務服務資訊 國有財產服務資訊 促參服務資訊 國際財政服務資訊 訴願及促參申訴服務 檔案應用 出版刊物 民眾常見問答 財政雙語詞彙 與民交流區 財政法規 各稅法令函釋 財政主管法規系統 法規預告 國庫法規 賦稅法規 關務法規 國有財產法規 促參法規 訴願法規 訴願及促參申訴知識分享 財政及貿易統計 公告訊息 統計發布預告 統計資料庫 稅務行業標準分類 財政及賦稅統計 進出口統計 性別統計 其他業務統計 分析與研究 視覺化專區 統計出版品 相關統計網站 主題專區 財政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房地合一稅2.0專區 重大欠稅公告專區 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專區 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 反避稅專區 兒童權利公約宣導專區 內部控制專區 廉政專區 遊說法資訊專區 政治獻金法第七條查詢網 性別主流化專區 消費保護 節能減碳專區 採購資訊 財政績優獎勵專區 兩公約宣導專區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檢查碼邏輯修正說明 財政部及所屬機關 聯絡資訊一覽 機關首長簡介 沿革組織職掌 部內各單位、部屬機關(構) 財政史料 政策與計畫 本部110年重要施政 重要施政要聞 本部已採行之重大措施 健全房市相關措施 重要措施 研究發展 施政計畫 施政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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