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170條-函釋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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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關鍵字 檢索項目 全選 法規檢索 行政函釋檢索 司法裁判檢索    搜尋    法規名稱:公司法 法規文號:中華民國107年8月1日華總一經字第10700083291號 發布日期:107年8月1日 (股東會) 第170條 股東會分左列二種:一、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

二、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召集之。

前項股東常會應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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