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MHz及2100MHz頻段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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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今(19)日委員會議針對我國行動寬頻4G第三波釋照,審議通過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修正草案,規畫透過二階段式競價機制,落實頻譜資源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進入內容區塊 ::: 回首頁|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雙語詞彙| 新手上路| English 關鍵字 . 熱門關鍵字: 傳播政策白皮書 行動上網 第二類電信 5G 通訊傳播匯流修法  個人化服務 瀏覽輔助設定 NCC臉書粉絲團 NCCflickr相簿 NCCYouTube 字級設定: 大 中 小 設定: 黃字黑背景 黑字白背景 黃字青背景 黑字薄黃背景 文字大小設定: 75% 100% 原尺吋 150% 200% 250% 300% 範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取消訂閱SN Booknmarkinfo MemberArea ::: 首頁> 服務與推廣>專區彙集>行動寬頻業務釋照專區>1800MHz及2100MHz頻段 share f t l 友善列印 1800MHz及2100MHz頻段 發布日期106/04/19 為落實頻譜資源使用效率最佳化,促進行動寬頻建設,並提供以創新模式的方式布局物聯網等下世代應用服務,同時提供穩定之寬頻品質,帶動以網際網路為基礎的各項新興數位經濟活動,NCC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規劃年底前完成4G第三波釋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今(19)日委員會議針對我國行動寬頻4G第三波釋照,審議通過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修正草案,規畫透過二階段式競價機制,落實頻譜資源使用效率最佳化及公平競爭,並促進寬頻建設加速進行。

  行政院昨(18)日公告「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規劃釋出2100MHz頻段(上下行各60MHz)及新增釋出1800MHz頻段(上下行各15MHz),總計150MHz頻寬;其中的2100MHz頻段為原3G業務使用頻率,預計明(107)年底屆期。

至於3G業務另一頻段800MHz頻段,則將視國際趨勢另規劃用途,本次暫不釋出。

  NCC將依據行政院的公告,加速辦理第三波行動寬頻釋照作業,將4G業務使用的頻寬,由原先的460MHz,再增加150MHz,使民眾能有更好的行動寬頻體驗,以行動寬頻為基礎的各項數位經濟的應用服務(如行動支付、電子商務、遠距醫療、影音娛樂、遠距教育等)能有更好的發展;同時,為達到讓現有的3G用戶能在明年底前順利移轉,在行動通信服務不中斷的政策目標下,NCC希望此次釋照於今年10月辦理競價,並於年底前完成,讓業者能有一年的充分時間協助原3G用戶升級為4G。

NCC表示,為平衡城鄉發展,也在管理規則中要求得標業者,應於所提出之事業計畫書中,載明逐年增加偏遠地區高速基地臺建置數量及人口涵蓋率;如得標者為既有業者時,其建置數量及人口涵蓋率,均應優於得標前核准之事業計畫書之規劃,提升偏遠地區行動寬頻建設。

  NCC說明,本次釋照基於頻譜資源使用效率最佳化及公平競爭等考量,參考先進國家採2階段方式辦理:先由競價者先就「頻寬數量」進行多回合電子競價,然後再就成對之「頻率位置」進行協議,如未能達成協議,則以一回合競價方式決定;此外,為避免頻率為少數業者所持有,影響整體國家行動通信產業發展,本次釋照仍維持單一業者不得擁有超過4G總頻寬1/3,及2100MHz頻段1/3頻寬之上限規定。

  NCC強調,此次釋照亦參採英國、德國、瑞士、新加坡等先進國家之競價方式,將競標標的以小區塊上下行各5MHz進行規劃,讓有心參進的業者都能參與競價,透過競爭彰顯頻譜應有的價值。

  此次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的修正,共計24條,其中修正14條,新增8條,刪除2條,目的都是在落實頻譜資源有效利用、公平競爭及行動通信業務平順移轉,讓民眾享有高品質的行動寬頻服務。

  NCC也強調,本次釋出頻率之得標者得採用ITU公布之技術標準進行建設,頻譜資源使用將更具彈性,得標業者除可保留部分頻寬提供行動語音服務外,亦可依其商業模式考量,規劃提升4G寬頻上網速率,或以創新模式的方式布局物聯網等下世代應用服務,亦可提供穩定之寬頻品質,期帶動以網際網路為基礎的各項新興數位經濟活動發展,也讓全體民眾共享行動寬頻所帶來的各種便利生活。

  NCC表示,將儘速辦理管理規則修正草案之60天預告程序,並張貼於網頁上,歡迎產、官、學、研各界提供寶貴意見,並將於5月辦理釋照管理規則(草案)公開說明會,後續預定於6月底發布管理規則,希望能在7月初受理業者申請,10月開始競價,並於年底完成釋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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