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8-1-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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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 條. 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前,其追訴權或行刑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者,比較修正前後之條文,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規定。
於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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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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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法務部>檢察目
第8-1條
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前,其追訴權或行刑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者,比較修正前後之條文,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規定。
於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六日刑法修正施行前,其追訴權或行刑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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