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財產制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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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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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債務後,應平均分配。 2不列入分配之財產: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 3法定財產 ...
- 2婚前、婚後、原有、特有、聯合財產@ 關於愛 - 隨意窩
(二)修法沿革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修正夫妻財產制之規定時,廢止聯合財產制,改以經修正之分別財產制為通常法定財產制,並因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規定,欠缺追加計算及 ...
- 3民法親屬編及其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夫妻財產制部分)問答資料
問二: 本次修法為貫徹男女平等原則有哪些規定? 答:(一) 確立以分別財產為基本架構之法定財產制,並刪除「聯合財產制」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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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財產制自從出現以來(聯合財產制廢除後),便是我國最多對夫妻選用 ... 修法後的條文中,指出法官在判斷是否公平時,可以參考①家務勞動②對子女 ...
- 5民法親屬編夫妻財產制修正案條文對照
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 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 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 產視為婚前財產。 第一千零十七條. 聯合財產中,夫. 或妻於結婚時所有. 之財產,及婚姻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