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夫妻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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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法律常識-沒結婚也行?簡介「事實上夫妻」概念 - 張思涵律師
簡單來說,就是指男女沒有登記結婚,但雙方長期同財共居,對內、對外都自認是夫妻關係,讓外人也都認為這對男女就是夫妻,就是所謂的事實上夫妻。 Q.同居 ...
- 2夫妻財產| 婦女新知基金會
如果不能證明為夫或妻個人所有的財產,則推定為夫妻「共有」的財產。 ... PS. 夫妻的債務由個人各自負責,如夫妻之一方以自己的財產替他方清償債務時,即使在婚姻中也可以 ...
- 3民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夫妻各保有其本姓。但得書面約定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並向戶政機關登記。 冠姓之一方得隨時回復其本姓。但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
- 4民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編章節條文 ... 夫妻得於結婚前或結婚後,以契約就本法所定之約定財產制中,選擇其一,為其夫妻財產制。 ... 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 ...
- 5同居伴侶或事實上夫妻—兼論釋字第647號孫道存案 - 臺灣女人
法律對於結婚所規定的要件在2007年民法親屬編修法之後,將過去的「儀式婚」(也就是 ... 對家庭成員的定義原本為「事實上之夫妻」,在2007年則修法成為「同居伴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