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高機回訓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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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雇主對下列勞工,應使其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一、小型鍋爐操作人員。 二、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 三、吊 ...
- 2回覆內容 - 中華民國勞工教育協進會
依法規規定堆高機之結業證書,應每三年參加在職教育訓練三小時。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每兩年要參加再職教育訓練六小時。 雖然超過期限未回訓,但就目前並 ...
- 3堆高機作業安全指引 -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二、作業流程與說明. (一)一般安全規定:. 1.荷重在1 公頓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依據勞動部(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公告, ...
- 4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 - 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
須年滿18歲。 回訓說明,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七條規定,勞工應每三年接受三小時之在職教育 ...
- 5T38781 堆高機操作人員安全衛生在職(回訓)教育訓練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97年1月8日修正條文第17條規定,堆高機操作人員應接受每3年至少3小時之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