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領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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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來談固有疆域吧!!!(從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談起!)
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 ...
- 2中華民國疆域-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 3中華民國疆域--維基百科 - Facebook
中華民國的主要領土臺灣本島,位於歐亞大陸與太平洋海盆的接觸線上,面積為35,798平方公里。西岸隔臺灣海峽與中國大陸相望,距離約150公里。北瀕東海,東北與琉球群島相距 ...
- 4釋字第328號解釋 - 憲法法庭
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對於領土之範圍,不採列舉方式而為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 ...
- 5中華民國領土範圍是什麼?你答對了嗎?! @ 我的話匣子
* 台灣版中國地圖領土為何是1141萬平方公里? 雖然許多大陸行政區域或各省的範圍已然被新中國重劃甚或改名,台灣的歷史課本與地理課本仍維持194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