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被判專利侵權需賠償5.06億美元 是此前賠償金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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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7月26日報導,一名美國法官在周一命令蘋果公司向美國威斯康星大學麥迪遜分校賠償5.06億美元,原因是蘋果侵犯了該大學專利授權部門持有的一項專利。

這一賠償金是美國陪審團最初要求蘋果所支付賠償金的兩倍以上。

2015年10月,美國陪審團裁定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WARF)在指控蘋果侵犯其專利的案件中勝訴,要求蘋果向其賠償2.34億美元。

美國麥迪遜地方法官威廉·康利(William Conley)周一在這2.34億美元基礎上又增加了2.72億美元賠償金。

康利稱,蘋果還虧欠WARF更多賠償金和利息,因為蘋果在繼續侵犯專利,直到這項專利在2016年12月到期。

該專利與計算機處理器技術相關。

法庭文件顯示,蘋果正對康利的判決上訴。

蘋果發言人尚未置評。

WARF在2014年起訴蘋果,聲稱部分版本iPhone中使用的處理器侵犯了旗下一項描述「預測電路」的專利。

該專利能夠預測用戶向系統發出的指令,從而提高處理器性能。

威斯康星大學計算機科學教授古林達·索希(Gurindar Sohi)和他的三位學生在1998年獲得了這項專利。

在2015年的陪審團審判中,蘋果否認有任何侵權行為,並辯稱這項專利是無效的。

蘋果還督促美國專利商標局評估該專利的有效性,但這一請求被駁回。

WARF在2015年對蘋果提起了另外一項訴訟,指控較新版本的iPhone侵犯了相同專利。

康利表示,他暫時不會對該案作出判決,直到蘋果有機會對2015年的陪審團裁定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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