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在加州被訴「要求員工竊取商業機密」 中國網民:美國要整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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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針對「華為要求員工竊取商業機密」一事,華為7月15日發布公開聲明,回應稱「完全是在造謠,不是事實」,華為表示,遵紀守法是華為全球化合規運營的基石。

近日,多家報導了華為駐美前員工涉嫌竊取商業機密一事。

報導稱,Jesse Hong 自2014年起就擔任中國智慧型手機巨頭華為在聖克拉拉的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Futurewei Technologies)的軟體架構師,在職期間曾被華為派去刺探商業機密,在拒絕參與後,Hong 對華為從事的活動提出了擔憂,不料今年3月卻被解僱。

最近,他一紙訴狀將華為告上加州聖克拉拉縣(Santa Clara County)高等法院,並要求華為拿出1.05億美元的損害賠償金。

據聖克拉拉縣高等法院的起訴書顯示,Hong 在訴訟中稱,在2016年,華為指使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兩名員工採用弄虛作假的手法,混入眾多電信公司出席的一年一度的「TIP峰會」(其中大多數是與華為競爭的初創公司),這次峰會在 Facebook 位於門洛帕克的總部召開。

之所以叫「混入」,是因為此前華為曾要求參加 Facebook 主辦的眾多美國公司出席的這次閉門會議,但被 Facebook 一口回絕,所以華為下令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經理 Sean Chen 和另一名員工使用「掩護性的美國公司名稱」,「登記報名,並混入 Facebook 禁止華為參加的會場」。

Chen 和另外一名員工出席了 Facebook 峰會後,華為隨即製作了一份報告(報告附有華為競爭對手的計劃),將相關信息發回華為在中國的產品團隊。

訴訟指控,另一名員工(訴訟中僅稱為「Sam」)還藉助為美國公司提供諮詢服務的便利,獲取機密信息,並交給了華為。

Hong認為,竊取商業機密或將這類機密信息發回在中國的華為是非法行為,自己好言相勸卻被開除,所以怒而將前東家告上法庭。

對此,華為回應如下:

1. 我們關注到,一些自媒體標題稱「華為要求員工竊取商業機密」,這完全是在造謠,不是事實。

2. 前員工相關指控沒有事實依據,我們將積極應訴,維護公司權益。

3. 遵紀守法是華為全球化合規運營的基石。

中國網民:美國要收拾華為了

網民評論

華為官司盤點:似乎沒輸過!

據雷鋒網報導,在技術手段之外,高科技企業之間的專利戰,似乎越來越流行。

梳理了一下華為歷年的數起官司,竟然發現,華為似乎從未輸過。

扛住思科的訴訟

早在2003年,華為即遭到思科起訴,要求停止侵犯思科的智慧財產權。

而且,思科最初的態度是「要告到華為傾家蕩產」,何其強硬、何其堅決。

當年三月,華為否認思科的指控,並反而起訴思科損壞其形象。

接著,華為與3Com公司成立合資公司,後者更是為華為作證。

到2004年7月,雙方達成和解,但和解內容未公布。

不久之後,思科總裁錢伯斯親自上門拜訪了華為的任正非,兩人握手言歡。

該事件被視為中國企業走向世界的一個標誌性事件。

事實上,對於當時的華為來說,初涉國際市場,又碰上如此強大的對手,能取得和解的結果,即使稱不上多大的勝利,至少抵擋住了對手的進攻,贏得了尊重。

與思科纏鬥的同時,華為的國際化成績表開始變得喜人:GSM、CDMA產品成功打入40多個國家,到2003年年底已為120多個運營商提供了產品和解決方案,2004年上半年海外銷售收入達到8.9億美元。

打贏與摩托羅拉的專利官司

2010年,摩托羅拉向諾基亞-西門子公司整體出售自己無線設備產品部門。

2011年1月24日華為向芝加哥聯邦法院起訴摩托羅拉,稱其與諾基亞西門子通信公司的交易可能導致華為的智慧財產權被非法轉讓,因此要求法院推遲這筆交易。

3月23日,華為訴摩托羅拉獲美國法院支持,4月雙方和解,華為獲得補償。

如些,則完全可以視為華為贏得了這一場專利官司。

該公司擺脫了會使其受損的指控,其智慧財產權得到保護。

同時,這也是中國企業在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中的一次重大突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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