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限制的是華為設備 而非華為手機 莫以訛傳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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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華為與美國第二大電信運營商AT&T的合作計劃擱淺,也就是說AT&T不會在美國銷售華為手機。

在一些報導中將華為與AT&T的合作計劃告吹全部歸咎於美國政府的干涉。

然而,美國政府在法律上並未限制過華為手機在美國銷售——美國政府限制的並非是華為手機,而是華為的設備。

客觀上說,美國政府的這種限制是合情合理的,是對美國國家利益負責的體現。

國內沒必要過於憂慮,而是應該效法美國的做法進行反制。

受限制的是設備而非手機

在一些中文媒體報導中,將美國國會議員發聯名信同華為與AT&T的合作計劃擱淺聯繫起來,並隱射美國政府是阻擾華為手機進入美國市場的罪魁禍首,但這種觀點是缺乏根據的。

就網上公開的郵件內容來看,18名美國議員聯名的郵件中主要是針對華為和中興的設備,擔憂中國的設備被美國運營商採購之後,可能對美國的電信網絡和信息安全造成威脅。

另外,查看中文媒體引用的華爾街日報報導也可以發現,全文重點集中在對美國運營商採購華為設備的擔憂,特別是擔憂一些小運營商可能採購華為廉價的設備,進而引發連鎖反應,害怕美國各大運營商可能會經受不住誘惑轉向華為。

(華爾街日報中文網標題)

(國內媒體報導標題)

而國內媒體引用的另一篇華爾街日報關於華為手機談判破裂的新聞,明確指出了原因不明,全文完全沒提到美國議員的影響。

從情理就可以判斷,兩家公司的談判尚未談攏,這種商業機密,美國議員是根本無法知道細節的,從信的開頭看,他們寫信的原因,只不過是看了新聞報導以後有所擔憂。

因此,一些媒體強行將兩件事情聯繫起來的報導方式頗有移花接木的嫌疑,將華為和中興的設備受限制強行演繹為手機受到美國政府限制,這種報導方式是有失客觀的。

上圖為美國智慧型手機市場占比,紅色為中興,中興進入美國市場已經證明了手機並不在美國政府的限制之內。

另外,一些媒體在報導中專門提到華為在美國出售的手機沒有使用高通晶片,而是用了麒麟晶片,並認為因為用了麒麟晶片對美國晶片公司造成了威脅而被美國限制。

但這種論調也是站不住腳的,因為麒麟晶片最核心的CPU、GPU都是源自ARM的IP授權。

而ARM是一家由日本控股,研發中心主要在美國的公司,也就是說本質上麒麟晶片的CPU是美國人設計的,因而在技術上,麒麟不會對美國科技公司造成威脅。

就商業上來說,華為的麒麟晶片賣的越好,ARM獲得的利潤就越高,加上麒麟晶片只是華為自己用,也不和高通發生直接衝突,兩者並不會搶市場。

總之,就是在技術和商業上,麒麟晶片都不會對美國IC設計公司造成威脅。

事實上,同樣是買IP做集成的聯發科就有在美國賣產品,如果是美國政府為了保護高通這樣的本土企業,因而封殺了使用麒麟晶片的華為手機,那麼聯發科的晶片同樣無法進入美國市場。

此外,在10月10日,華為在美國市場發布了華為Mate 10 Pro以及華為Mate 10保時捷設計這兩款高端旗艦手機。

華為Mate 10 Pro將會於2月18日通過百思買、亞馬遜、微軟商城、Newegg等電商平台正式在美國市場發售。

如果說美國政府封殺華為的話,這場發布會以及亞馬遜、微軟等電商平台怎麼可能出售華為Mate10手機?

與AT&T的合作意義幾何

也許有人會說,既然法律上沒有限制手機業務。

那麼運營商不合作了,就不能自己鋪渠道,賣手機麼?難不成沒有了張屠戶,就不吃帶毛豬了?

事實上,運營商不願意合作,還真的很難打開美國市場。

主要在於美國智慧型手機市場非常倚重運營商渠道,像國內電商或實體店大量銷售裸機的情況在美國就不太容易見到。

因此,如果無法與運營商建立合作關係,打開運營商渠道,就很難撬開美國市場的大門。

美國四大運營商

另外,AT&T確實是一個重量級的合作夥伴。

AT&T的中文名是美國電話電報公司,而這個公司(前身)由電話之父亞歷山大·貝爾創立,因而長期壟斷美國長途和本地電話市場。

在1994年的時候,公司的營業額高達700億美元。

不過,之後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經過了歷次拆分急劇衰弱,甚至最後被曾經拆分出去的公司併購了,由於考慮到AT&T的品牌和影響力,加上兩家公司之間的歷史淵源,新公司依然叫AT&T。

雖然AT&T相對於全盛時期差距不小,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依然是有一定家底的,算的上一個重量級的合作夥伴。

如果華為能夠與AT&T合作,則可以充分利用AT&T的渠道和影響力,加上運營商給予合約機的各種補貼,確實有利於華為手機大量鋪貨。

事實上,華為在歐洲市場的成功,就得益於華為與沃達豐等歐洲運營商的密切合作,正是藉助沃達豐等歐洲運營商的渠道和推廣,使很多歐洲消費者選擇購買華為的合約機。

國人沒有必要過於憂慮

無論從保護本國產業的角度,還是保護本國信息安全的角度上看,美國政府限制華為和中興設備的做法都無可挑剔,這種做法恰恰是對美國利益負責的體現。

再重複一遍,限制的是設備,而不是手機,華為、中興、聯想、TCL等國產手機在美國商業市場都有銷售。

另外,雖然商業市場上有國產手機出售。

但對於政府部門和涉密機構,中國的產品其實是一律受到美國官方打壓的。

比如在2006年,美國國會就以「害怕泄露美國情報」為由否決了美國國務院1.6萬台聯想電腦的採購案。

在最近幾年,美國更是拉了一眾小兄弟禁止這些國家的情報部門等政府機構採購聯想電腦。

事實上,國人完全沒有必要對美國政府限制採購華為、中興設備的行為各種酸。

因為保護本國電信設備商的做法,中國在十多年前就已經實踐過。

據電信運營商老員工回憶:當時一聽說(採購的)是國產設備頭就大,但(上面)就是要求你用這個。

甚至還發生過運營商要求設備商把設備運回去,「錢我一分不少給你」的事情。

正是依靠國家意志和政治任務式的攤派,以及國內運營商的大量使用,並在使用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才使國產設備有了從「不行」到「行」的轉變。

本質上說,美國保護本土設備廠商,以及保護本土信息安全,就保護本國國家利益的角度看並沒有錯。

在斯諾登事件之後,中國也為了保護本國信息安全,封殺了一批美國科技企業。

中國需要從中學習的是,在一些有國產同類產品可以替代的領域,完全可以效法美國的做法。

雖然AT&T在分家之後,貝爾實驗室的地址已經改到了法國,分出來的通信設備商朗訊也被華爾街玩殘了,最後經歷了與阿爾卡特和諾基亞的合併,但網絡設備商思科和蘋果公司依然在國內有業務,中國方面完全可以要求國內企業不得採購思科的網絡設備,或者不得銷售蘋果的合約手機作為回擊。

此外,對於國內企業打著技術合作的名義給國外技術和產品穿馬甲,也應該予以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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