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判決:華為大公主孟晚舟雙重犯罪成立 符合引渡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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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溫哥華最高法院在台北時間28日凌晨2時裁定,華為公司現任副董事長兼財務長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亦即她在美國與加拿大都有犯罪行為,符合引渡標準

這一判決對孟晚舟一方不利,引渡流程將繼續。

孟晚舟還有上訴權利。

▲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28日敗訴。

(圖/翻攝自推特)

孟晚舟是是華為創辦人任正非與第一任妻子孟軍所生的長女,隨母姓,曾用英文名Sabrina及Cathy。

美國聯邦法院及加州高等法院出庭律師劉龍珠表示,美國司法部對孟晚舟指控的四項罪名都是詐欺,而詐欺在加拿大也構成犯罪。

律師表示,縱使雙重犯罪成立,也不意味孟晚舟可以被引渡到美國。

孟晚舟團隊將立即上訴。

▲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28日敗訴。

(圖/翻攝自推特)

而孟晚舟團隊也將會繼續對加拿大政府、加拿大邊境管制局、皇家騎警的民事訴訟,指控他們在未告知孟的情形下對她進行搜查、審訊及逮捕,嚴重侵犯孟晚舟享有的憲法權利。

華為集團也對加拿大法院的判決做出回應:「我們對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判決表示失望。

我們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我們也將繼續支持孟女士尋求公正判決和自由。

我們希望加拿大的司法體系最終能還孟女士清白。

孟女士的律師團隊將不懈努力,確保正義得到伸張。

▲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28日敗訴。

(圖/翻攝自推特)

加拿大是在是在2018年12月應美國要求將孟晚舟扣押,美國指控孟晚舟與華為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涉嫌銀行詐欺,要求將孟引渡到美國。

孟晚舟與華為均否認指控。

中國政府則強烈抗議美加的這一行動,指這是美國施加的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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