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華為宣布起訴美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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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王晶 每經編輯:王嘉琦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建 攝(資料圖)

今天(3月7日)上午,華為在深圳坂田總部召開了發布會,會上宣布針對美國《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第889條的合憲性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定這一針對華為的銷售限制條款違憲,並判令永久禁止該限制條款的實施。

美國國會通過立法懲罰華為,且從未展示支持這些限制條款的證據,因此,華為不得不決定通過法律行動予以回應。

華為輪值董事長郭平表示,

該限制條款違背了美國憲法,妨礙華為參與公平競爭,最終傷害的是美國消費者。

我們希望法院能做出有益於美國消費者的正確決定。

華為在德克薩斯州普萊諾的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起訴書,第889條在沒有經過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的情況下,禁止所有美國政府機構從華為購買設備和服務,還禁止美國政府機構與華為的客戶簽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資助和貸款,這違背了美國憲法中剝奪公權法案條款、正當法律程序條款。

同時,國會不僅立法,還試圖執法和裁決有無違法行為,違背了美國憲法中規定的三權分立原則。

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

第889條是建立在眾多錯誤、未經證實和未經驗證的主張的基礎上的。

法案里的假設是不符合事實的,華為並不為中國政府所有,也不受其控制。

此外,華為擁有良好的安全記錄和機制,迄今為止,美國沒有提供任何有關安全問題的證據。

華為全球網絡安全和隱私官約翰·薩福克表示,

在網絡安全上,華為是全世界最開放、最透明、接受審查最多的公司,對此我們感到自豪。

華為將安全機制融入產品開發和部署,這個機制樹立了高標準,很少有公司能達到。

華為認為,限制條款不僅妨礙了華為為美國消費者提供更先進的5G技術,將使美國5G商用節奏和網絡性能落後,還將迫使偏遠地區的網絡用戶在高質量、可負擔的產品和聯邦政府資助之間做出選擇,讓網絡升級更困難、數字鴻溝加劇。

此外,對華為的限制還導致美國市場缺乏競爭,讓消費者買單。

根據行業預測,如果允許華為進入市場競爭,可使整個行業的無線網絡基建費用減少15%至40%,從而在四年間為北美地區運營商節省至少200億美元開支。

華為輪值董事長郭平指出:「只有撤銷這條法律,華為才有機會向廣大美國客戶提供先進的技術,建設最先進的5G網絡。

華為也願意採取措施消除美國政府的安全擔憂。

取消該限制法案可以讓美國政府與華為一起解決真正的網絡安全問題」。

任正非最近密集發聲

1月15日,任正非接受CNBC、彭博社、《金融時報》、《華爾街日報》在內的多家外媒報導時表示,華為從未向北京方面提供過數據。

「中國外交部已經正式澄清,中國沒有法律要求任何公司必須安裝強制後門。

」他說道,「華為和我個人從未收到任何政府要求提供不當信息的請求。

」「如果他們不希望華為進入某些市場,我們可以縮小規模。

只要能夠生存下去,養活我們的員工,我們就有未來。

1月17日下午,華為深圳坂田總部,任正非接受了部分國內媒體的採訪。

任正非以個人身份表示:「華為和我本人從未收到任何政府要求提供不當信息的請求。

我認為我個人的政治信仰和我們作為一個商業實體將要採取的商業行動之間沒有密切的聯繫。

任正非強調:「在網絡安全和隱私保護方面,我們致力於站在客戶一邊,絕不傷害任何國家和個人。

他還表示,「作為孟晚舟的父親,首先感謝中國政府維護孟晚舟作為中國公民的權益,為她提供了領事保護。

我也感謝社會各界人士對孟晚舟所表達的支持、關心和關注。

我與女兒現在就是打打電話,電話上也僅僅是講講笑話,晚舟也很堅強。

2月17日,任正非接受BBC採訪指出,「美國不會摧毀華為……美國不能代表世界」「西方不亮東方亮,黑了北方還有南方」。

如果英國信任華為而美國不,那麼「我們將更大規模地把投資從美國轉移到英國」。

2月13日,華為輪值董事長徐直軍接受了英國媒體的採訪時表示,5G不是原子彈,不傷害人,5G是造福於所有的老百姓,為老百姓去享受更好的數字化體驗帶來價值的。

只要有未來,就是最大的勝利。

員工都是股東,大家可以理解,現在利潤低一點是可行的,但沒有未來是不行的。

深圳旁邊的城市——廣州移動就沒有選擇我們的4G設備,這很正常。

澳大利亞的市場還不如廣州大,紐西蘭還不如我的老家益陽大。

華為連廣州移動都沒有提供產品,少幾個國家也無所謂。

近日,華為在《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政客》、等美國多家主流報紙整版向全體美媒發出公開信。

在信中,華為表示「美國政府對華為存在一定誤解」,並呼籲「關注事實的真相」。

華為還向美國媒體發出「參觀華為園區以及與華為員工會面」的邀請,希望藉此使得美國公眾能更好地了解華為。

外交部發言人關於華為相關問題的回應(部分)

2018年12月10日

問:據報導,歐盟委員會副主席安西普稱,歐盟不得不對華為等中國企業感到擔憂。

中國政府可能要求科技企業與情報部門合作,如通過安裝「強制後門」訪問加密數據。

中方對此有何回應?

答:我們注意到,一段時間以來,個別國家的一些人總是在講華為「可能」會對他們的國家安全造成威脅,但是到現在為止,這些人從來就沒能提出一個有說服力的證據,證明華為是如何影響了他們的國家安全,這種基於「猜測」對企業正常經營設置障礙的做法是非常荒謬的。

在當前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我相信這也不利於各國開展互利合作。

實際上這些人只要自己想一想,如果他們國家的產品或者投資合作也因為這樣無端的猜忌而被限制,他們自己會怎麼想?

華為是一家自主發展的中國民營企業,與世界很多國家都開展了很好的合作,我們到現在都沒有聽說過哪個國家因為跟華為合作而產生安全問題。

據我了解,華為已與二十幾個國家的企業簽署了5G商用合約。

這說明,華為是得到充分認可的。

我願再次強調,中國法律法規沒有授權任何機構可以強迫企業安裝「強制後門」。

中國政府一貫鼓勵中國企業在遵守國際規則和當地法律基礎上開展對外經濟合作,我們也希望有關國家能夠為中國企業投資、經營、合作提供公平、透明和公正的環境,不要再出於其他目的為中國企業的正常運營設置不必要的人為障礙。

問:中國民眾對華為高管在加拿大被捕一事感到憤怒,外交部在上周六召見了加拿大駐華大使,稱如加方不立即釋放孟晚舟,將承擔後果。

中方將如何報復加方或美方,以安撫中國民眾的憤怒情緒?

答:對12月1日發生的事情,中方的立場已經非常清楚。

上周末,外交部副部長樂玉成先後分別召見了加拿大和美國駐華大使,表明了中方的嚴正立場。

我們希望這兩個國家政府能夠對此認真對待。

至於你剛才提到樂玉成副部長對加拿大大使指出,加拿大方面如果不能正確處理這件事情將面臨嚴重後果,你問嚴重後果是什麼樣的後果?我可以告訴你一句話,這將完全取決於加方自己。

2018年12月12日

記者: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在北京被捕。

這是否是對華為財務長孟晚舟被加方逮捕一事的報復?康明凱被指控的罪名是什麼?有批評稱這是與美方談判中的某種「綁架」或「劫持人質」行為。

你對此有何回應?

答:你實際上問了兩個問題。

關於孟晚舟女士一案,我們既向加拿大政府、也向美國政府,並且在這裡公開表明了立場,那就是加拿大政府應當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切實保障她的合法、正當權益。

至於你問到的加拿大公民在北京被扣押問題,我在這兒沒有可以向你提供的情況。

如果有這樣的事情,也請你放心,中方相關部門會依法依規處理。

2018年12月19日

記者:華為公司昨天接待了一些外國記者並回答他們提出的問題。

請問外交部認為這種做法是否會對解決孟晚舟事件有所幫助?

答:華為公司向外國記者介紹公司有關情況,有利於外界更好地全面了解華為。

有關具體情況你應該直接向華為公司了解。

近期很多人都很關心華為。

華為作為全球第一大通信設備供應商,與世界很多國家都開展了很好的合作,其產品質量、信譽、安全性等都受到了合作夥伴的廣泛充分肯定。

沒有任何方面能拿出證據證明華為像某些國家、某些人所指稱的那樣構成安全威脅。

個別國家在沒有任何事實根據和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將正常的科技發展與合作政治化,以「可能存在安全威脅」的「莫須有」罪名抹黑打壓華為等中國高科技企業,這是非常狹隘的「有罪推定」的思維,本質上是赤裸裸的科技霸權主義和貿易投資保護主義,也違反了WTO的非歧視原則。

中國的發展權利包括中國高科技企業的發展權利應該得到各方充分尊重。

有關方面應該明白一點,任何抹黑攻擊都無法阻擋中國企業成長發展走向世界的步伐。

2019月2月13日

問:我們注意到,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匈牙利警告如部署華為設備將導致兩國合作困難後,他在訪問斯洛伐克期間表示,有必要防範中國通過經濟和其他方式造成斯方對華依賴並操縱斯政治體制,美希確保美朋友夥伴知悉採購中國商品存在安全風險。

此外,蓬佩奧在訪問波蘭時又表示,如果波蘭放棄與中國合作將有利於美在波部署軍事基地。

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和大家一樣,我們也關注蓬佩奧國務卿中東歐之行,對他的相關言論表示關切。

我想說的是,中國與美國有著根本的不同:干涉別國內政從來不是中國的政策,操縱別國政治也絕非中國的興趣和特長。

這個世界上,到底是誰長期以來,包括直到現在都熱衷於干涉別國內政、不擇手段操縱別國政治,國際社會對此都看得清清楚楚,也都有自己的明確判斷。

美方在拿不出任何確鑿證據的情況下,編造種種「莫須有」的罪名,炮製各種各樣的「威脅論」,實質只有一個,就是動用國家力量打壓中國企業的正當發展權利和利益,以政治手段干預經濟行為。

這是極其虛偽、極不公正,也是極不道德的。

希望美方能真正遵守自由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真正維護公平、公正、非歧視的市場環境。

我還想送美方一句中國古人的話: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希望美方能夠多做一些有利於世界和平穩定和發展的好事。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建 攝(資料圖)

2019月2月14日

問:據報導,英國情報機構政府通信總部前主管在《金融時報》撰文稱,目前為止,從未發現中國政府通過華為開展惡意網絡活動的證據。

西方國家不應將一個新型全球科技強國的產品與服務拒之門外。

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我注意到了有關報導。

的確,安全問題應該用事實說話。

大家應該對「稜鏡門」事件記憶猶新。

在全球範圍內,甚至對自己盟友進行竊聽和監控活動的不是中國。

網絡信息安全是各國的共同關切,歐洲國家有,中方同樣也有。

只要不抱偏見,不斷增進互信,不將正常經濟行為政治化,各方完全可以通過平等、友好協商妥善解決關切問題。

希望各方都能真正尊重公平自由競爭的市場原則,為企業間正常合作創造公平、公正、非歧視的市場環境,促進相關行業健康發展。

2019月2月18日

問:16日,美國副總統彭斯在慕安會上發表講話稱,美國一直向其安全夥伴明確指出華為及中國其他電信公司構成的威脅,因為中國法律要求這些企業允許中方安全部門訪問其網絡或設備所接觸到的所有數據。

另外,近期美方的其他一些人士也多次指責中國的《國家情報法》,特別是該法第七條。

他們稱,根據該法,中國企業將配合中國政府開展竊密行為。

你對此有何評論?

答:我注意到彭斯副總統有關表態,也注意到近來美方有關人士的類似言論。

對美方有關說法,我想說明幾點事實:

第一,美方有關說法是對中國有關法律的錯誤和片面解讀。

中國《國家情報法》不僅規定了組織和公民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的義務,同時也規定了國家情報工作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個人和組織合法權益的義務。

同時,中國其它法律對於保障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包括數據安全和隱私權利等,也作了許多規定。

這些規定都適用於國家情報工作。

美方對此應全面、客觀理解,而不應斷章取義,片面、錯誤解讀。

第二,以立法形式維護國家安全,要求組織和個人配合國家情報工作是國際通行做法,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等「五眼聯盟」國家以及法國、德國等西方國家均有類似規定。

第三,中國政府一貫要求中國企業在外國開展業務時要嚴格遵守當地法律法規,這一立場不會改變。

中國一貫堅持相互尊重主權、平等互利等國際法基本原則,中國憲法和相關法律對此均有體現。

基於這一原則,中國一向明確反對別國繞過正常合作渠道,單方面適用其國內法,強迫企業和個人向其提供位於中國境內的數據、信息、情報等做法;同樣,中國沒有也不會要求企業或個人以違反當地法律的方式、通過安裝「後門」等形式為中國政府採集或提供位於外國境內的數據、信息和情報。

第四,美方及其個別盟友在此問題上搞雙重標準,混淆視聽,實質是為打壓中國企業的正當發展權利和利益編織藉口,是以政治手段干預經濟行為,是虛偽的、不道德、不公平的霸凌行徑。

我們希望各國真正恪守公平競爭市場原則,共同維護公平、公正、非歧視的市場環境,促進相關產業合作的健康發展。

2019年2月19日

問:我們注意到,近來一些媒體不斷援引西方國家安全機構的表態來報導華為公司。

一方面指出,美國及其盟友到現在為止也沒有拿出華為配合中國政府開展網絡「竊密」的真憑實據,另一方面認為,出於對中國《國家情報法》第七條有關規定的擔憂,西方國家應該對華為技術和設備採取限制措施,以防患於未然。

你對此有何評論?

答: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你提到這些媒體主要是指西方國家的一些媒體吧(記者點頭)。

我們對這些媒體在報導中承認美國等國家自始至終也沒有拿出華為等中國企業參與所謂網絡「竊密」的證據表示肯定。

這是一種客觀的態度。

對於報導中有關中國《國家情報法》的質疑,我昨天已經全面介紹了中方的立場,今天就不展開說了,你可以上網查閱。

這裡我只想強調一點,中國《國家情報法》第七條確實規定:「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國家情報工作秘密」。

但接下來的第八條也明確規定:「國家情報工作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我不知道那些指責這部法律的人,拿這部法律第七條說事的人,到底有沒有真正仔細閱讀過這部法律的條文?希望他們能夠全面看待、準確理解這部法律,而不是片面解讀、斷章取義。

我還想說,中國其它法律對於保障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包括數據安全和隱私權利,也作了許多規定。

這些規定都適用於國家情報工作。

我們希望有關方面不要對這些規定選擇性失明或失聰,能夠摘下有色眼鏡,停止有罪推論,客觀公正地看待中國企業正常的商業活動。

還是那句話,我們希望有關國家政府能夠真正恪守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為中國企業在當地的合法正當經營提供一個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環境。

2019年2月26日

記者:世界移動大會今天在巴塞隆納閉幕,在大會期間,華為成為各方關注焦點之一。

一方面,與會的美國國務院官員仍在要求他國政府和企業考慮華為及其他中國信息技術企業造成的威脅,但始終無法提供各方希望看到的證據。

另一方面,據媒體報導,大會期間華為與多國5G合作取得新進展,來自馬來西亞、印尼、沙特等國多家電信公司與華為簽署5G領域合作協議,來自瑞士、南非等國家的運營商與華為合作發布5G商用網絡。

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確實,這幾天媒體非常關注在巴塞隆納舉行的世界移動大會。

根據報導,華為公司在世界移動大會上同有關國家政府、行業和企業等各界進行了非常專業的對話。

大會期間,多國企業與華為簽訂合作協議。

我也看到有關報導稱,華為表示在全球已經和超過30家運營商簽訂了5G商用合同,5G基站全球發貨數量超過40000個,華為持有2500多項5G專利。

這再次證明,這個世界上多數國家還是能夠獨立作出符合自身利益的政策選擇的,多數企業還是致力於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的。

至於你提到的美國官員在大會期間竭力渲染其他國家企業產品可能存在安全風險的問題,我注意到大會期間美國的稜鏡門問題、美國的雲法案、美國的《外國情報監視法案》和美國的《網絡安全信息共享法案》被反覆提及,不知美國官員對此是如何解釋的?至少我沒看到報導。

2019年3月1日

問:據報導,澳大利亞外長佩恩日前重申,即使美國對華為的立場軟化,澳也將堅持禁止華為參與5G網絡建設,「澳絕不會允許一個對他國政府負有義務的公司涉足澳通訊網絡」。

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我們對澳大利亞個別人士的有關表態表示嚴重關切。

中國政府一貫鼓勵中國企業在遵守國際規則和所在國當地法律基礎上開展對外經濟合作,從未支持任何企業從事任何損害他國正當安全利益的活動。

澳方應該為兩國企業合作提供便利,而不能操弄各種藉口,人為設置障礙,採取歧視性做法。

我們敦促澳方某些人士摒棄意識形態偏見,為中國企業在澳運營提供公平競爭環境。

2019月3月2日

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就加拿大方面執意推進針對中國公民孟晚舟的所謂引渡司法程序發表談話,中方對加方執意推進對孟晚舟女士的所謂引渡司法程序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並已提出嚴正交涉。

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場是明確的、堅定的。

美加兩國濫用其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任意採取強制措施,是對中國公民合法權益的嚴重侵犯。

這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

我們再次敦促美方立即撤銷對孟晚舟女士的逮捕令和引渡請求,敦促加方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讓她平安回到中國。

2019年3月4日

問:華為公司孟晚舟女士的律師已經對加拿大政府、警方等部門提起訴訟,指控他們在機場無理關押孟長達3小時,並稱加方所為侵犯了她的憲法權利。

中方是否支持孟晚舟對加方的起訴?

答:關於孟晚舟女士和華為公司所採取的法律行動,建議你直接向華為公司去了解。

中國政府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場非常明確。

美國和加拿大兩國濫用其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採取強制措施,這是對中國公民合法權益的嚴重侵犯,也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

我們再次敦促美方立即撤銷對孟晚舟女士的逮捕令和引渡請求。

我們敦促加方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讓她平安回到中國並切實保障她的合法正當權益,避免錯上加錯。

追問:一方面,孟晚舟對加方提起了訴訟;另一方面,中方不允許康明凱和麥可會見律師。

這難道不是「雙重標準」嗎?

答:你所提到的兩個加拿大公民的案子,我和我的同事都已經明確說過,中方嚴格履行了《中加領事協定》的義務。

同時我想你已經知道,康明凱和麥可這兩個加拿大公民是因為涉嫌從事了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活動,中國有關部門依法對兩人採取了強制措施。

相信你非常清楚,同世界其他國家處理此類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作法相比,中方作法並沒有什麼不同。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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