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快遞被聯邦快遞寄往美國,居然矢口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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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莫開偉系中國知名財經作家 中國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6月1日,中國有關部門宣布,由於美國聯邦快遞在中國發生未按名址投遞快件行為,嚴重損害用戶合法權益,違反中國快遞業有關法規,決定對此立案調查。
事實是,5月24日,聯邦快遞將華為公司從日本寄往中國的2個包裹轉到美國,並試圖將另外2個從越南寄往華為亞洲其他辦事處的包裹也轉到美國。
這一切都是在未經華為授權而進行的,按照中國快遞業有關「快遞公司要保障寄件人的通信自由,不能誤投,不能隱匿,不能私拆,更不能超範圍轉給他人」的規定,聯邦快遞的行為顯然屬於違法行為。
此消息一經披露,旋即引發全國輿論媒體一片譁然,在全球也引起了不小波瀾,作為一家進駐中國35年的外國快遞經營企業,居然發生這樣怪異的事情,實在令人無法理解。
而且,在問題被公諸媒體時,竟然還通過自己的官方微信發布矢口否認的聲明,說什麼消息嚴重與事實不符,是造謠與誹謗等等,妄圖擺出狡辯的架式來掩蓋事實真相;只是後來在華為提供有力的證據之下,聯邦快遞(中國總部)才被迫做出了180度大轉彎,聲明重視在華業務,將全力配合監管調查,但僅僅承認「失誤」,而否認受到外部因素干擾所致。
對於聯邦快遞公司的這種態度,不僅公眾不滿意,中國政府也不滿意,中國郵政局亦聲明任何快遞企業都必須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不得損害中國企業和用戶的合法權益,對此決定立案調查。
對中國政府此次就聯邦快遞「誤投」華為郵件事件做出的立案查處決定,全國民眾感到很是解氣,期待早日將查處結果公諸於從。
稍有常識的人便明白,此次聯邦快遞郵件「失誤」,並非普通意義上的「疏漏」,而該公司之前亦有郵件是「人為因素」影響導致的「誤投」。
如2007年老畫家馬永強創作的6幅反映「嫦娥一號」的畫作通過聯邦快遞公司投寄也無緣無故地丟失,當投寄人查詢原因時得到的答覆是你們去索賠吧,足見聯邦快遞對用戶的傲慢和不負責任態度,結果在聯邦快遞總部追查下,不到1小時就將「丟失」的畫作找回,這事很讓人玩味。
而且,華為郵件的「誤投」與聯邦快遞公司一直以來奉行的企業經營理念也是格格不入的。
「聯邦快遞,使命必達!」,而最近郵件「誤投」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在華為身上,豈非咄咄怪事?尤其,如今在美國向華為發難的現實背景下,聯邦快遞的這種誤投是否更有點不合常情?這裡讓人不得不產生一種聯想,聯邦快遞此次的「失誤」非客觀因素所致,而是主觀意志故意所為,聯邦快遞的經營宗旨該改成「
聯邦(政府的)快遞,(聯邦政府的)使命必達!」。
同時,華為郵件「誤投」事件的真相還真有點耐人尋味:「聯邦快遞香港辦公室收到來自聯邦快遞美國辦公室的通知,要求留置此包裹,並把它送回美國。
」如此一來,讓人不得不產生懷疑,聯邦快遞到底是純粹的企業還是以經營郵政快遞之名行商業間諜之實?美國聯邦政府是否真正的後台老板?
中國政府一直秉承對外開放政策,而且開放的領域也將不斷拓寬,從過去的一般商業領域到現在的金融領域,開放的程度也不斷深入,這為外國企業來華投資提供了廣闊的空間,也提供了創業賺錢的巨大商機。
但是,這得有一個前提,就是所有來中國投資置業的外國企業(公司),首先都應遵守中國的法律,一切經營行為都在法律框架之下實施;而且為中國政府為此還建立了「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將依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對列入清單的實體採取任何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措施。
由此,作為外國企業來中國應堅守合法經營的底線,切不可打歪門邪道的算盤,更不能充當外國政府的商業間諜機構;否則註定是沒有出路的,不僅會喪失巨大的商業利益,更有可能被中國政府以「不可靠實體清單」採取強製法律或行政措施予以驅逐出境,這樣就會落得「人財兩空」的結局。
竊以為聯邦快遞應從此次被立案調查事件中汲取深刻的教訓,立刻懸崖勒馬,拿出十二分的誠意來正視並糾正自己的問題,保證今後不再發生類似事件,否則最終難逃淚別中國市場的命運,在中國也不可能再有美好未來。
可見,聯邦快遞遭調查,並非壞事,它對其他不遵守中國法律法規的外國企業、組織和個人也將是發出了一個嚴重的警告,希望所有外國企業不要低估了中國政府堅決維護國家和企業正當權益的決心和能力,做遵守中國法律的地道商業經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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