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大了!「大導演」APP商標侵權,華為遭索賠1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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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公司與唯冠科技的「IPAD商標之爭」,鬧得是沸沸揚揚,最終,蘋果支付6000萬美元一攬子解決IPAD商標糾紛。
近幾年,越來越多的企業意識到商標的重要性,商標侵權案也隨之愈演愈烈。
這不,這種事情發生在了華為身上。
北京睿智高遠視頻技術有限公司因華為推出的視頻拍攝編輯類手機應用「大導演」侵犯自己享有的商標專用權,將華為終端有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奇鳥軟體有限公司上訴至法院。
北京睿智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行為,華為終端公司、華為技術公司聲明道歉,消除影響並共同賠償1000萬元。
「大導演」APP引糾紛
睿智高遠公司認為,華為終端未經其公司許可,擅自在其發布的軟體產品名稱上使用包含有「大導演」的商標,華為技術公司擅自將華為「大導演」軟體安裝在P8手機上,上述兩公司對該軟體進行大量宣傳,導致公眾混淆,侵害了公司的商標專用權。
奇鳥軟體公司為「大導演」軟體提供下載服務,客觀上幫助了侵權軟體的推廣,為商標侵權行為提供了便利和幫助,應共同承擔侵權責任。
睿智高遠公司訴稱:2001年7月我公司核准註冊了「大導演」商標,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第9類「已錄製的電腦程式(程序)、計算機軟體(已錄製)、計算機、計算機周邊設備」經續展後該商標有效期至2022年6月。
睿智高遠投入大量精力及成本,自主研發了「大導演」系列軟、硬體產品,主要功能為圖像、視頻的編輯、剪輯等,並長期持有使用「大導演」商標。
通過宣傳,「大導演」系列產品已經在圖像視頻領域內建立起相當的知名度。
華為終端公司開發的軟體產品,名稱標識與「大導演」商標完全相同,侵犯了其商標權!
北京睿智高遠視頻技術有限公司是在用法律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華為被要求索賠1000萬,其根本原因在於沒有註冊商標!
華為遭索賠1000萬,從中我們可以看出:
1. 冊商標持有人享有專用權
註冊的商標持有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其他人在同類不得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否則構成侵權行為,這也是我們註冊商標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2. 不註冊商標很有可能侵權
目前,很多的中小型企業商標意識欠缺,在發展之初並不註冊商標,而是將商標名投入生產,那可曾想過,等有一天把自己的企業做強、做大後,突然有人說你的商標侵權了,要求停止使用甚至做出賠償,是不是覺得虧大了呢?目前商業界競爭激烈,商標不可或缺!
總結
目前,註冊商標可以自己去北京商標局辦理,也可以委託商標局下屬代理機構辦理。
但是無論採用哪種方式,將商標證拿到手,是企業長遠發展的第一步,我們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