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丨高通訴蘋果民事裁定書曝光 和碩受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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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筆道12月11日訊,高通訴蘋果的民事裁定書今日曝光,據這份來自福州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顯示,高通起訴的蘋果四家子公司分別為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以及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福州泰禾分公司。

該案於2017年11月15日立案,高通公司於今年7月10日向福州中院申請責令諸被告先行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請求對蘋果四家子公司的侵權產品iPhone 6S至iPhone X的7款手機產品停止銷售。

法院認為,高通公司的請求具有程序法依據。

法院同時提到,專利侵權涉及高通公司的「計算裝置中的活動的卡隱喻」發明專利,高通提供了該專利的副本,證實了高通公司是專利的專利權人。

高通公司提出,如果蘋果公司的侵權行為不及時被制止,將會造成後續侵權賠償數額難以計算等問題,此外,蘋果新型號的手機上市也會進一步擴大高通公司的損失。

值得注意的是,高通公司聲明裁定書不適用蘋果公司委託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的蜂窩產品,也就是說被禁售的蘋果產品不包括和碩生產的iPhone。

「高通可能與和碩達成了協議。

」相關律師表示。

根據法院裁定,裁定書送達後就立即開始執行,效力持續至判決生效之日。

如不服裁定,客在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日內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編輯 | 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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