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朔:跳出華為看華為,冷靜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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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導讀:

華為的冷靜源於實力,源於長期的研發投入、以市場為本、開放式創新。

這也是那些能夠在全球擁有一席之地的中國公司的共同基因。

在中國創新的奇點已經降臨之時,我們應該把握歷史的大機遇,大方向,相信自己,相信時間,相信規律,不被一葉障目,不因一時一地的得失而急躁盲動。

我曾聽一個做製造業的中國企業家講過這樣的故事:創業初期,他和總工程師到美國一家全球領先的工廠考察,對方不許拍照,他們就分工,一個專門看生產線的布局,一個專門看設備的構成。

一回到酒店,兩個人就趕緊憑記憶把圖紙畫出來。

20年後,這家企業成長為全球領先企業,生產方式、關鍵技術都有自己的專利,和美國公司平起平坐,各有優勢,而且已經到美國投產。

還有一個在醫療領域歸國創業20年的企業家對我說,他們公司之所以能用20年時間躍居世界前列,是因為當初他在美國工作時就在這個領域做研發,起點就是前沿水平,回國後也沒有閉門造車,而是以開放的心態和世界頂級水平對標,通過技術合作、併購等方式整合資源。

2015年,他們的科研成果登上了醫學權威刊物《柳葉刀》。

這些年我聽到和看到很多這樣的案例。

事實告訴我,只要中國企業和國外企業擁有近似的知識和技術起點——我稱之為「具有資源一致性」,中國企業就能夠利用自己龐大的市場優勢、成本優勢(原來是勞動力紅利,現在是工程師紅利)、製造優勢和配套優勢,加上政府的開明和支持,在和國外企業的競爭中,逐步趕上去,甚至取得競爭優勢。

這種優勢不僅是成本意義上的,也正表現在效率和體驗上,在某些領域還表現在創新上。

這種優勢不僅表現在中國市場(比如網際網路應用),也表現在國際市場上(比如華為)。

當然,目前中國的網際網路市場上沒有Google、Facebook,但之前MSN和QQ、ebay和淘寶的競爭說明,中國公司並不懼怕競爭。

蘋果公司是一家偉大的公司,但在中國,華米OV在市場上的份額也是越來越大。

中國的市場優勢不只是規模大,還表現為中國有願意嘗試新生事物的巨大用戶群體,特別是在數字化創新方面。

這裡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移動支付。

中國的創新,距離世界先進水平還有很大差距。

舉例來說,中國能生產全球4K電視機的40%以上、智慧型手機的75%以上、電腦的80%以上,但其中的晶片主要靠進口;中國模具產品使用壽命一般較國外先進水平低30%到50%;工信部對30多家大型企業130多種關鍵基礎材料調研結果顯示,32%的關鍵材料我國仍為空白,52%依賴進口;在高檔數控工具機、高檔裝備儀器、運載火箭、大飛機、航空發動機、汽車等關鍵精加工生產線上,95%以上的製造及檢測設備都依賴進口。

但是,中國創新的奇點可能已經來臨,創新正在加速度,不可逆。

中國創新為什麼能夠崛起、並開始加速度?英國牛津大學社科領域首位來自大陸的終身教授傅曉嵐的實證研究表明,因為中國基本走上了開放式國家創新系統之路。

所謂開放式國家創新系統,是對國際知識、資源和市場開放的國家創新體系,其特徵有四:

一是擁有雙重的知識來源。

雖然該系統旨在培育國內創新能力,但是強調,從研究到發展到商業化整個創新鏈條的各個階段,對外部知識和生產知識的資源是開放的;

二是擁有包括國家、私營部門和跨國公司在內的多種驅動力量,並將國家和市場結合起來以引導創新的發展方向和資源分配;

三是同時包含了由外而內(Outside-In)和由內而外(Inside-Out)的兩種開放創新模型的分支;

四是強調對多個知識擴散渠道和多渠道、多層次知識獲取策略的合理利用。

歷史地看,改革開放前,中國的科技系統是跟隨蘇聯模式建立的封閉式創新系統。

改革開放後,中國對外部知識有高度的開放性,一開始主要是吸收外國的知識和技術,20世紀90年代後,在保持對外開放的同時,開始強調自主創新,在這一過程中採取了發展中國家不常見的非常規渠道——例如直接跨境投資、收購技術、與國外大學進行國際創新協作、吸引高技術人才移居或回流到中國——通過這些方式,中國在知識獲取方面的表現更為活躍,這為中國帶來了新的競爭力。

這裡不能忽略的是,中國公司對於外國知識和技術的開放性吸收,只是他們取得成功的一個方面。

或者說,只是一個開端,只是一個方向性的引導。

我和不少中國的代工企業交流過,他們告訴我,大量的know-how、隱形知識都是在實踐中摸索出來的,它們會遠遠超出國外品牌在一開始的要求和規定。

很多中國代工企業後來都「獨立」去做自有品牌,這是因為他們不僅會代工,而且代著代著,自己根據市場變化進行靈活反應的能力也上去了,學著學著,也學出自己的門道來了。

在某種意義上,華為從2G跟隨上路到5G成為領導者的位置演化,就是不失自主性的開放式創新的結果,是長期為市場服務、從市場中獲得靈感的結果,是高度聚焦、整合全球科技資源在戰略聚焦點上形成突破的結果。

傅曉嵐教授曾經花過五年時間研究梳理華為的模式,她說:「他們與供應商、當地大學和客戶合作,在這個過程中,他們向海外市場學習,並向總部輸送創新和知識。

」經過持續努力,華為在5G方面已經走在世界前列。

兩個月前,在倫敦的「全球移動寬頻論壇」上,英國電信首席架構師Neil McRae說,華為是目前唯一真正的5G供應商,華為在5G技術方面的領先優勢明顯。

美國司法部星期一宣布對華為提出23項刑事起訴,並將向加拿大提出引渡華為財務長。

23項指控圍繞兩件事,一是說華為下屬公司曾與伊朗進行了數百萬美元的交易,並為此向銀行提供了虛假說明;二是說華為幾年前竊取了與其合作的美國公司T-mobile的一項檢測智慧型手機的機器人技術。

前一項指控,華為29日再次聲明予以否認。

後一項指控,美國法院2017年已做出民事裁決,控辯雙方實現了和解。

同時,美國商務部部長羅斯說,這些刑事指控案件與正在努力進行中的美中貿易談判「完全沒有關係」。

我在不久前寫過《華為的冷靜,是一種更有效的力量》,美國對華為提出刑事起訴後,華為迅速發出聲明,這個聲明依然冷靜,但冷靜中蘊含著強烈的失望。

華為否認犯有起訴書中指控的違反美國法律的各項罪名,「華為相信美國法院最終會得出相同的結論」。

在我參加的一個微信群里,圍繞華為問題,也發生了一場討論。

A說,現在冷靜有什麼用?應該立即啟動對蘋果的法律程序,美國敢對華為怎麼樣,我們就讓蘋果停工整頓。

B說,讓富士康停工,失業的是誰?

A說,川普已經把5G定性為「新軍備競賽」了,阻止盟友用華為系統,你還抱什麼幻想?

B說,歷史上西方對中國在高科技方面的禁運、阻止少嗎?阻止住了嗎?

A說,以後就是兩大市場陣營了,中國加一帶一路,美國加西方國家。

B說,我不完全排除這種可能,但我覺得可能性很小,而且應該盡最大努力避免這種可能。

世界各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中國和美國的關係也是互利關係,不是乞求關係,美國有打壓華為的一面,也有需要中國商品平抑美國物價的一面,脫鉤沒那麼容易,真脫了,消費品物價上去,美國選民就坐不住了;再說,很多西方公司已經離不開中國大市場,不會對美國言聽計從,川普能主導得了德國、法國的命運嗎?

C加入進來,「中國幾年前就開始布局一帶一路是對的,一帶一路的重要價值在於開闢了廣闊的市場,在現代經濟體系中,不是技術決定市場,而是市場決定技術,誰占據了市場,誰就有更大的潛力。

很快,D說話了:也別那麼樂觀,一帶一路國家和5G有什麼聯繫嗎?在非洲,基本還是用2G、3G,都是華為、中興的天下,離5G早著呢!別把那麼多政治經濟因素都和一家公司的命運捆在一起,它會「累死」的。

一個大律師跟了一句:不用上綱上線,不是什麼危亡時刻,華為這兩個案子其實都不算很嚴重。

兵來將擋即可。

同時,我們自己要加強智慧財產權意識,如果國內各級政府都像美國這樣拿智慧財產權說事,對中國企業的創新是好事。

一個投資家最後說:中國有14億人口的規模,何必這麼在乎外國是不是用5G?先在中國實現5G,提高生產效率和生活質量,讓外國羨慕去吧,不是挺好嗎?最後比的是誰的成本更低,速度更高,誰能長期提高技術水平。

下面還有6G,7G,先發優勢非常重要。

根據華為的宣布,華為已與全球領先運營商簽訂了30個5G商用合同,其中歐洲18個,中東9個,亞太3個;超過2.5萬個5G基站已發往世界各地。

華為的冷靜源於實力,源於長期的研發投入、以市場為本、開放式創新。

這也是那些能夠在全球擁有一席之地的中國公司的共同基因。

在中國創新的奇點已經降臨之時,我們應該把握歷史的大機遇,大方向,相信自己,相信時間,相信規律,不被一葉障目,不因一時一地的得失而急躁盲動。

華為的能力,才是它最重要的護城河。

具體到刑事起訴,華為仍然有通過法律手段在法庭上進行較量的足夠空間。

平其心論天下之事,定其心應天下之變。

時間會站在那些真正用創新技術帶來人類福祉的力量一邊。

此中有曲折,但我們不應該改變中國加快高科技發展、實現創新驅動升級的大目標。

這才是西瓜。

中國通往技術創新高地的路註定不會平坦,會有磨難,會有教訓,會交學費,箇中委屈應該化為改革和前進的新動力。

要相信笑到最後的才是最好的,最後的成功,才是對不屈不撓的奮鬥者的最佳報償。

本文作者:秦朔

本文來源:秦朔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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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關乎美國國運,華為面臨持久戰

美國東部時間1月28日下午4點30分,美國三大部部長和FBI局長同時出現在美國司法部的新聞發布會上,宣布正式要求引渡在加拿大處於保外的華為財務長孟晚舟。

他們包括美國代理總檢察長惠特克(Matthew G. Whitaker)、商務部長羅斯(Wilbur Ross)及國土安全部長尼爾森(Kirstjen Nielsen )、聯邦調查局長克里斯多福·雷(Christopher A. Wray)。

這意味著美國在1月30日之前正式申請引渡孟晚舟的機率非常高。

此時,距離12月11日孟晚舟第三次聽證會上,加拿大法官做出在12項有限條件下讓孟晚舟保釋的決定已經過去49天。

《華盛頓郵報》消息稱,加拿大司法部門已確認收到美國的正式引渡要求。

此時正是全球各國,尤其是已開發國家布局5G技術的關鍵時刻。

在此背景之下,多位接受《財經》記者採訪的不同背景的分析人士認為,華為需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

《紐約時報》昨天的一篇文章稱川普政府認為,世界正在進行一場新的軍備競賽,在一個由計算機網絡控制著(除核武器以外)最強有力武器的時代,任何主導5G技術的國家,都將在本世紀的大部分時間擁有經濟、情報和軍事上的優勢。

美國政府認為,未來六個月至關重要。

這六個月內,各國將陸續開始拍賣新的5G手機網絡的無線電頻譜,並將決定數十億美元建設基礎性交換系統的合同歸屬。

這也是遏制中國,乃至以華為為代表的中國電信設備企業在全球5G市場上獲得市場的關鍵六個月。

美國發出兩份起訴書涉23項罪名

美國司法部針對華為、其子公司及孟晚舟公布了兩份起訴書。

第一份起訴書來自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下稱「1號起訴書」),這份起訴書主要指控華為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禁令;第二份起訴書來自華盛頓西區檢察官辦公室(下稱「2號起訴書」),起訴華為及華為美國子公司涉嫌盜取商業機密。

兩份起訴書共涉及23項罪名。

中國司法部司法協助外事司前官員、北京師範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所長黃風指出,(其中指控孟晚舟涉嫌多個罪名)是引渡程序中的策略之一,即廣種多收,如果有一個罪名不成立還有其他罪名,以確保引渡成功。

「1號起訴書」將華為公司、星通技術公司(Skycom Tech Co. Ltd.)、華為美國公司(Huawei Device USA Inc.)和孟晚舟均列為被告,指控他們為了在伊朗開展業務誤導了一家全球銀行和美國當局,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禁令,共涉及13項罪名。

其中,華為和星通被控銀行欺詐、合謀銀行欺詐、電信欺詐、合謀電信欺詐、違反《國際緊急狀態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IEEPA),合謀違反《國際緊急狀態經濟權力法》,以及合謀洗錢。

華為和華為美國公司被控合謀妨礙司法公正;華為財務長孟晚舟被控銀行欺詐、電信欺詐,以及合謀實施銀行和電信欺詐。

「1號起訴書」稱,欺騙金融機構和美國政府有關華為在伊朗的業務活動是華為的一項長期計劃,導致金融機構們涉嫌違反美國法律,處理與伊朗有關的交易,其中一家銀行在2010年至2014年期間通過美國結算了超過1億美元與星通相關的業務。

「1號起訴書」羅列了其眼中四位被告主體在「欺詐銀行」方面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其一,2012年末到2013年,在媒體披露華為與星通的關係之後,華為員工,特別是高管孟晚舟,繼續向金融機構隱瞞星通是華為附屬公司的事實,謊稱華為早在2007年將其對星通的權益出售給了一個無關的第三方,星通僅僅是華為在伊朗的當地商業夥伴,「1號起訴書」斷定,星通是華為長期以來的伊朗分支機構。

其二,當華為的主要全球銀行合作夥伴之一(在起訴書中被命名為「金融機構1」)2017年中止與華為合作後,華為涉嫌向其餘幾家銀行合作夥伴進行虛假陳述,以維持和擴展這些關係。

據稱,華為及其負責人多次謊稱是華為決定終止與「金融機構1」的銀行業務關係,但實際上是「金融機構1」決定終止銀行業務關係。

第三,在2007年,華為創始人(其身份並沒有被明確指出,但為美國紐約東區大陪審團所知)向FBI代理人謊稱華為沒有與伊朗公司直接交易,華為遵守所有美國出口法律。

孟晚舟則於2013年8月親自向華為主要銀行合作夥伴之一的一位高管做了一次演講,謊報華為與星通之間的關係。

「1號起訴書」還稱,2017年,當華為意識到受美國政府調查後,華為及其子公司華為美國試圖通過將有關華為伊朗業務的證人轉移到中國。

美國土安全部長尼爾森說:「華為及其財務長孟晚舟違反了美國法律並從事了破壞美國安全的金融欺詐活動。

他們蓄意進行了數以百萬美元計的直接違反《伊朗貿易制裁規則》的交易,這類行為不會被容忍。

商務部長羅斯稱多年來中國公司們違反了美國出口法律並破壞了制裁,經常利用美國的金融系統來幫助他們的違法活動。

他強調川普政府對那些違反美國出口控制法律者的打擊都將更為嚴厲。

對於「1號起訴書」的起訴內容,華為公司回應稱,對美國政府針對華為提出的指控感到非常失望。

孟女士被捕之後,華為試圖與司法部就紐約東區的調查進行討論,但被拒絕且沒有給出任何理由。

羅斯強調起訴華為和孟晚舟與中美貿易談判無關,屬於執法行為。

但紐約時報近期的評論認為:「川普政府在談到同中國企業有關的國家安全擔憂時,日益將自己的貿易立場混雜進去。

華盛頓西區檢察官辦公室發出的「2號起訴書」 則事關一個舊案。

這個案件要追溯到2014年,原告方是美國三大運營商之一的T-Mobile。

當時T-Mobile起訴華為,稱其在美員工企圖盜取關於T-Mobile自主研發的智慧型手機測試機器人的相關機密,並且將相關技術機密應用於自身的手機產品研發之中。

在T-Mobile起訴華為的相關資料中顯示,當時這位華為員工在T-Mobile位於西雅圖的實驗室中參觀時違規在禁止拍攝區域進行拍照,並且企圖將一個體積不大的機器人零部件塞進電腦包內帶出實驗室。

其行為在被T-Mobile實驗室中的監控拍下以後被安全人員發現,隨後該名員工也承認了存在盜竊行為。

正因為此事T-Mobile也解除了和華為公司的相關合作。

當時華為的表態是員工的確存在不當行為,但是不存在華為企圖竊取T-Mobile的技術機密。

當時,華為認為,T-Mobile的相關信息與技術在網絡上能輕鬆找到,比如YouTube,並且設計和規格的詳細信息已在多項專利中公布。

但西雅圖的陪審團還是在 2017 年 5 月最終裁定:華為違法與T-Mobile的商業合同,需要賠付對方 480 萬美元。

480 萬美元,距離T-Mobile要求的 5 億美元賠償金,有相當大的差距。

西雅圖的陪審團給出的理由是:華為的行為並非「故意和惡意」。

此次華盛頓西區檢察官辦公室發出的起訴書則涉及10項罪名,其中一些罪名涉及刑事責任。

2號起訴書詳細說明了華為盜取T-mobile機器人技術的過程,引用了華為員工和華為美國公司員工之間的多份郵件。

根據美國的相關法律,密謀和企圖竊取貿易機密將面臨500萬美元罰金、或竊取貿易機密價值三倍罰款,以較高金額為主。

匯款詐欺和阻撓司法可處以50萬美元罰款。

聯邦調查局局長雷伊在發布會上指出,「華為密謀竊取美國企業的專利技術,藉此取得不公平的經濟優勢傷害了全球自由和貿易市場。

聯邦調查局不會容忍腐敗企業違反讓美國和其企業能發展的法律。

但截至2017年5月的那場裁決,綜合來看,華為與T-Mobile之間的糾紛是企業之間的民事糾紛,雙方當事人已經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而非涉及「國家間諜」的指控。

對於「2號起訴書」的相關內容,華為公司回應稱,華盛頓西區法院關於華為商業秘密案件的相關民事訴訟早已和解,和解前西雅圖陪審團也對商業秘密相關訴請做出了沒有賠償、華為不存在主觀惡意的裁決。

中國外交部、工信部和華為公司先後針對美國的起訴決定給出回應。

外交部發言人在回應中強調三點。

一是中方高度關切美國司法部對華為公司及其副董事長、財務長孟晚舟等提出起訴。

二是強調 「美方動用國家力量抹黑和打擊特定的中國企業,企圖扼殺企業的正當合法經營,背後有很強的政治企圖和政治操弄。

三是重申關於孟晚舟案中方立場:「美加兩國濫用他們之間的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無理採取強制措施,是對中國公民合法權益的嚴重侵犯。

我們再次敦促美方立即撤銷對孟晚舟女士的逮捕令,不要發出正式引渡請求,避免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中方同時敦促加方認真對待中方嚴正立場,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並切實保障她的合法、正當權益,不要為美火中取栗。

工信部發言人,工信部信息通信發展司司長聞庫在回應路透社記者有關此事的分析評價中指出兩點:

其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工信部一貫鼓勵中國企業按照市場原則和國際規則,在遵守當地法律的基礎上,開展對外經濟合作。

同時,我們也希望有關國家能為中國的企業在當地的正常經營,包括與當地公司正常合作提供公平、公正、可預期的環境。

其二,事件不會影響中國推進5G的決心和速度。

中國的5G一直在往前推進,中國企業也一直在和世界各國的企業共同推動5G的發展,使用戶能夠儘早使用上5G手機,使用上帶有5G功能的車聯網,使5G更好地應用。

華為公司則表示,否認關於華為公司、其子公司或附屬機構犯有起訴書中指控的違反美國法律的各項罪名,也不知曉孟女士有任何不當行為。

華為相信美國法院最終會得出相同的結論。

案件將走向持久戰

黃風認為,發布會陣容堪稱豪華,美國的代理總檢察長、商務部長、國土安全部長及聯邦調查局局長舉行聯合新聞發布會,說明美國最高層面的司法執法機關均出面,可見陣勢強大,這和以前的引渡案件很不同。

「華為應該轉變策略。

」黃風說。

目前,華為對此事件的應對比較低調,「一旦美國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對孟晚舟的引渡請求,華為應該站在應對的第一線,組建團隊應訴,從實施層面和法律層面應對此事。

按照60天的期限,美國應在1月30日之前向加拿大正式遞交引渡請求。

如無意外,美國正式遞交引渡請求在即。

美國和孟晚舟將陷入曠日持久的引渡流程。

引渡程序主要依據的是美加兩國簽署的《引渡條約》和加拿大的《引渡法》。

引渡程序十分繁瑣。

加拿大司法部長在接到美國的引渡請求後,將進行審查,這仍有兩種可能。

按照加拿大《引渡法》的規定,加拿大司法部長有權拒絕引渡請求,比如基於種族、宗教、政治性犯罪等原因的引渡請求。

但如果沒有這方面的因素,司法部長認為屬於可引渡的犯罪,則簽發一份「審理授權書」,授權總檢察長代表請求方向主管法院提出簽發拘押令的申請。

接下來,孟晚舟案將進入引渡聽審程序。

主持引渡聽審的法官可以傳喚證人出席庭審。

在引渡聽審中,如果主管法官認為符合條件,將簽發拘押令的形式對引渡請求予以認可。

這時,在證據標準上,主管法官將依據「表面證據」等標準考量。

黃風介紹,「表面證據」是英美法系的一個概念,即雖然還未經法庭審判,但要看起來犯罪成立,沒有相反的證據能推翻,「它的特點是雖然並不能達到符合犯罪成立的充分條件,但是對證據的要求和審查也比較嚴格,這對提出引渡的請求國是一個相當高的要求」。

引渡聽審之後,主管法官一旦對被引渡人簽發拘押令,意味孟晚舟將被收監等待移交。

孟晚舟有權就法官簽發的拘押令提出上訴。

司法部長在收到主管法官同意引渡的報告後,將進一步對引渡請求進行行政審查。

這時,被請求引渡人可以在拘押令簽發後的30日內向司法部長提出關於引渡的意見。

在行政審查後,如果司法部長決定引渡,則簽發移交令,在移交執行前的任何時間,司法部長仍有權隨時修改移交令。

根據加拿大《引渡法》,對於司法部長做出的引渡決定,被請求引渡人仍可以在收到通知後的30日內向法院提出司法審查的申請。

走完加拿大的引渡流程,往往有可能耗時幾年。

如果孟晚舟被引渡到美國,華為將在美國面臨新的訴訟戰。

黃風認為,基於目前的情況,除了在加拿大即將面臨的引渡程序,華為還應該考慮其他的可能性。

「華為應積極應對,針對美國的指控調整應對策略,同時應將主戰場轉移到美國。

華為應該直面這一事件,用更直接、更有力的策略,在事實和法律層面應對和澄清,以取得多方的理解。

」黃風說。

一些評論認為,針對孟晚舟事件應採取無限期拖延的策略,「這樣受損的不只是華為,而是整個中國企業。

訴訟背後的5G:國家意義和商業速度

美國《紐約時報》近期發表的一篇題為《新軍備競賽:美國敦促盟友阻止華為參與5G建設》的文章指出,川普政府認為,世界正在進行一場新的軍備競賽,雖然這是一場涉及技術,而非常規武器的競賽,但對美國的國家安全構成同樣大的威脅。

在一個由計算機網絡控制著最強有力武器(除核武器以外)的時代,任何主導5G技術的國家,都將在本世紀的大部分時間擁有經濟、情報和軍事上的優勢。

這篇文章指出,向5G的過渡很可能是革命性的,而非漸進性,這種過渡已經以雛形系統的形式在達拉斯和亞特蘭大等城市開始。

消費者首先會注意到的是,網絡速度更快了,數據下載的速度將幾乎是即時的,即使是在手機網絡上。

對消費者有用的東西,對情報機構和網絡攻擊者也有用。

5G系統是交換機和路由器的物理網絡。

但5G網絡也更多地依靠一層層的複雜軟體,這些軟體有更強的適應性,而且會在用戶不知不覺中不斷更新——就像iPhone在夜間充電時自動更新那樣。

這意味著誰控制了網絡,誰就控制了信息流動——並且可能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更改數據、改變數據傳輸的路由,或複製數據。

因此,美國已在過去的一年裡開始了一場秘密的、偶爾帶有威脅性的全球行動,以阻止華為以及其他中國企業參與到5G全球工程中來。

美國政府認為,未來六個月至關重要。

這六個月內,各國將陸續開始拍賣新的5G手機網絡的無線電頻譜,並將決定數十億美元建設基礎性交換系統的合同歸屬。

這也是遏制中國,乃至以華為為代表的中國電信設備企業在全球5G市場上獲得市場的關鍵六個月。

1月15日,華為創始人任正非在接受外媒採訪時被問及,不少國家政府提出的安全擔憂,並非懷疑華為技術的可靠性,而是看起來擔心華為甚至所有中國公司向中國政府提供後門。

任正非的回應包括三點。

其一,過去30年來,華為公司在170多個國家,為30多億人提供服務,保持了良好的安全記錄;其二,華為是一個獨立的商業公司,在網絡安全和隱私保護上堅決站在客戶一邊,決不會去危害任何國家,傷害任何人;第三,中國外交部多次做過澄清,中國沒有任何法律要求企業安裝後門。

任正非強調,華為公司和我個人也從來沒有收到過任何這樣的要求。

關於美國政府有關「安全門」的指責,任正非強調,「華為和美國政府沒有溝通管道,互相不理解。

將來如果出現網絡安全方面的事情,華為絕不會做侵害客戶利益的事情。

在商業角度,多位接受《財經》記者採訪的分析人士認為,華為此時已經是全球5G創新的第一梯隊成員,這一場由美國發起的遏制中國成為5G主導國家的行動中,華為已經成為被攻擊的突破口。

這將影響華為的全球市場拓展和未來總體營收。

尤其隨著事件的升級發酵,華為海外市場份額必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

1月17日,華為創始人任正非曾在接受包括《財經》在內的中國媒體採訪時預測, 2019年華為的收入增長速度可能會放慢,估計增長不會超過20%。

華為近5年財報數據顯示,華為總營收2014年同比上一年增長27%,2015年和2016年達到高峰,分別為37%和32%,2017年為15.7%,2018上半年同比增長15%。

不過,任正非轉而強調,外部環境的變化對華為的影響不如外界擔心的那麼大。

這主要基於三個原因。

其一,他對華為的5G產品有信心。

他以5G基站產品為例稱,全世界能做5G的廠家很少,華為做得最好;全世界能做微波的廠家也不多,華為做到最先進。

能夠把5G基站和最先進的微波技術結合起來成為一個基站的,世界上只有一家公司能做到,就是華為。

任正非認為,「我們(華為)的產品做得比別人都好,讓別人不想買都不行。

它們可以不買,那就要付出非常昂貴的成本來建設另外的網絡。

華為在技術上的突破,帶來更多生存支點。

其二,他對華為的全球市場有信心覆蓋。

他認為,這個世界很大,還有好多地方可做5G,華為暫時還做不了那麼多。

少數地方的拒絕不能代表華為在大多數地方被拒絕。

其三,他認為4G尚未在全球範圍內完全發揮潛力,尚有發揮餘地。

任正非認為,5G有超越帶寬的更多內涵,這些內涵的發生還需要更多需求的到來,需要漫長的過渡時期。

不要把5G想像成海浪一樣,浪潮來了,財富來了,趕快撈,撈不到就錯過了。

5G的發展一定是緩慢的。

在不少國家和地區,成熟的4G技術還將發揮更多商業價值。

一位不方便具名的前華為人士向《財經》記者表示,華為是一家商業公司,所有決策和應對方案的出發點將基於商業,止於商業。

但此刻華為面臨的國際環境過於複雜,華為要面對的這場訴訟和有關5G的挑戰,將曠日持久、暗礁不斷。

本文來源:財經十一人

作者:謝麗容 王麗娜 周源 蔡婷貽

編輯: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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