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民國102年2月7日)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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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總統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陳冲. 總統令中華民國1 0 2 年2 月7 日. 行政院院長陳 ... 總統令(民國102年2月7日) 語言 監視 編輯 ← 總統令(民國102年2月5日) 總統令中華民國102年2月7日2013年2月7日 本作品收錄於《總統府公報(民國102年2月8日)》 維基百科條目︰江宜樺 維基百科條目︰陳冲總統府公報第7072號第8頁姊妹計劃:數據項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2月7日   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2月7日   行政院院長陳冲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任江宜樺為行政院院長。

總   統 馬英九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總統依據《公文程式條例》歷次條文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叫做「令」的總統令,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正式內容仍應以《總統府公報》公佈者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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