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 第 三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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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凡公务员违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权利者,除依法律受惩戒外,应负刑事及民事责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损害,并得依法律向国家请求赔偿。 第三章国民大会. 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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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國民).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國籍相關規定】 國籍法§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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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 條.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相關大法官解釋. ::: 最新訊息 · 中央法規 · 司法解釋 · 條約協定 · 兩岸協議 · 綜合查詢 · 跨機關檢索. 法治宣導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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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立法委員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之限制:. 自由地區每省、直轄市各二人,但其人口逾二十萬人者,每增加十萬人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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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 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第一條(國大代表之產生方式及其權限).